在台北讀書家裡一個月給6000生活費夠嗎

匿名
我爸媽離婚後,我跟媽媽生活了6-7年這期間都是媽媽在負擔費用,後來因為媽媽改嫁所以只能回去找爸爸。
媽媽雖然不會固定給我生活費但是只要有去看他都會給我錢以及吃食,我回去這兩年爸爸才開始有給我每個月6000的生活費就不會再額外多給了
並且要求我每個月要回兩次台中,而車費的也包含在這6000裡,可回去後他也不會在家基本六日兩天他都在外賭博晚上才能見到人,所以假日的吃食也算在這6000裡面
每次只要提到學校要繳的任何費用,他都堅持要跟我媽一人一半這樣才公平,如果我媽不出他也不會出任何費用,只能我自己出,但大多時候都是我媽還是會幫我出一半
只是
我覺得我爸這次真的很過分我都已經跟他說我跟媽媽負責住宿費及註冊費了,只要求他幫忙出剩下的雜費,他連這個雜費都要跟我媽一半,甚至還不到一半
難道真的是我有問題不該向父母要錢嗎...
可我已經有在打工了但還是不夠我北部的花銷也存不太到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