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醫院害我先生癱瘓 醫療疏失

我的先生因左腳出現垂足,但仍能正常行走。2023 年 11 月初,我在電視上看到 義大醫院 院長 杜元坤 的專訪,基於對其專業與身分的信任,帶先生前往義大醫院求醫。 2023 年 11 月 9 日,先生於義大醫院由杜元坤院長親自看診。院長表示只要接受手術,狀況會「越來越好」,但需先繳交新台幣 71 萬 7 千元的自費手術費用才能安排住院。基於對院長專業判斷的信任,我們同意手術安排,並依院方指示於 11 月 12 日住院、11 月 13 日開刀。 11 月 13 日凌晨 5 點多,院長的助理到病房交代,表示之後若見到院長只需要問好,若有問題不能直接詢問院長,只能詢問護理人員或助理。 手術結束返回病房後,我發現先生背部上方有明顯鼓起的異狀,該處貼有敷料,無法確認是否為手術部位。我當下立刻向助理要求安排拍片檢查,以釐清背部異常隆起的原因,但助理回覆「現在拍片意義不大」。在義大醫院住院期間,我前後三次要求拍片檢查,皆遭到拒絕。先生最終於 11 月 18 日出院。 2023 年 12 月 1 日第一次回診時,助理先行幫先生拆線。我當場再次要求拍片檢查,仍遭拒絕,只能等待進入杜元坤院長診間再親自說明。然而進入診間後,院長全程主導談話,幾乎不給我們說明病況的機會。我僅開口表示「腳還不能翹起來」,院長隨即情緒失控,表示「我幫你們開刀都沒有跟我說謝謝」,並起身走到洗手台摔東西,現場氣氛令人驚恐。之後院長回身表示,等到 12 月 29 日回診時再安排拍片。 返家後,先生病況急遽惡化。自 12 月 4 日起,先生已無法久坐,疼痛加劇,幾乎無法入睡。12 月 10 日清晨,先生對我說「快要死掉了」,隨即帶他前往醫院急診。第一次急診拍片時,醫師發現先生胸椎部位有積水,我主動告知醫師先生剛開完刀不到一個月,醫師表示積水仍在可接受範圍內,施打止痛針後返家。 隔日症狀未改善,再次送急診。在急診中,我拿尿壺給先生解尿,才發現他完全無法解尿。進一步詢問後才知道,先生大小便已將近一個星期無法排出。醫師立即協助插導尿管與灌腸,並發現先生腰部以下已完全失去知覺,且無法使力。經進一步詳細檢查後,確認先生胸椎骨頭已發生爆裂性骨折,情況危急,隨即安排緊急手術,並轉往 雙和醫院 治療,住院時間長達近 40 天,最終導致癱瘓。 事發後,我曾聯絡義大醫院說明情況,卻被告知要我將已經癱瘓的先生再送回義大醫院,這在實際上根本不可能。在先生住院期間,義大醫院曾有一位護理師主動致電給我,表示杜元坤院長願意退還當初繳交的自費手術費用。我回覆她:「那我先生後面的人生怎麼辦?」 之後我向 高雄市衛生局 申請醫療調解,僅召開過一次調解會,杜元坤院長本人並未出席,調解流於形式,最終未能成立。在調解過程中,義大醫院方面僅表示願意賠償新台幣 80 萬元。 事發至今已兩年多,我與先生在身心、經濟與生活上都承受極大的壓力。面對突如其來且無法回復的終身傷害,我們四處求助卻始終無門,只希望能有人正視整個醫療過程中,決策、處置與溝通所造成的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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