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富、仇建商、仇公務員,卻不仇科技業?

台灣社會長期有一套很奇怪的仇恨排序: 大家仇富、仇慣老闆、仇建商、仇公務員,覺得他們是不勞而獲的既得利益者, 但唯獨對「科技業高薪」大多數人卻覺得理所當然,甚至值得崇拜。 先說慣老闆和建商: 他們確實壓榨員工、推高房價,但至少有一點不能否認:他們敢創業、敢扛風險。 創業初期資金不足、失敗就歸零,能撐過來本身就是一種能力,你可以討厭他們,但說他們「完全不配富有」也說不太過去。 再來是公務員: 六、七年級考上公務員的,很多都是台清交成老學長,考試能力最強的一群。考不上的,才轉去科技業。但現在公務員工時一樣被操到晚上七、八點,責任越來越重,薪水卻只有科技業的大1/4~1/5。 反觀科技業: 論考試能力、論資質,未必贏過公務員, 論工時未必比傳產更長更操,卻能領到5倍薪水。 論心理素質及抗壓性,也未必勝過那些建商、慣老闆。 如果「不勞而獲的既得利益者」會被社會針對, 那科技業高薪到底是靠個人能力,還是更多來自產業結構與時代紅利? 現在的社會氛圍很奇怪: 罵建商合理,酸公務員正常,政府在打擊慣老闆、建商、公務員時拍手叫好, 但質疑科技業高薪卻被說是不努力、眼紅。 為什麼同樣是結構性優勢,科技業卻自動被貼上「應得」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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