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乾脆開放單身女性合法購買精子生育?

匿名
我一直覺得,關於看待「生小孩」這件事,社會其實可以更務實一點
對很多喜歡孩子、但選擇不婚的人來說,
或是年紀漸長卻始終沒遇到合適對象的人,社會上也想擁有自己的孩子的同性戀女性,為什麼一定要先經過婚姻這個步驟,才能實現生育?
其實完全可以讓單身女性在合法規範下
讓女性可以購買合法合意的精子,透過人工生殖生下孩子。
孩子能直接跟母親姓,成為自己人生選擇的一部分。
女生本身有穩定工作與經濟能力,白天就能專心上班,孩子則由退休的父母協助照顧,或是花錢聘請保母協助育兒,
不僅能降低女生中斷職涯、被職場排擠或裁員的風險,也不必承擔傳統婚姻中照顧公婆、承擔育兒責任及家務分工失衡的壓力。
對不婚但想擁有小孩的女生來說
這樣的育兒模式反而清楚、單純、低成本。
更現實的是
本來就有生育意願、願意花錢進行人工生殖的女性,多半具備一定經濟能力與生活規劃。

經濟充裕的女生,不僅年花百萬給孩子學習馬術、鋼琴、打高爾夫,給孩子就讀香港最貴的國際學校,還經常參與孩子的生活。
相比社會上許多因意外懷孕、家庭失功能而出生的孩子,

成長在煙酒、暴力、貧困與失序環境中的風險家庭,

新聞裡那些年紀輕輕遭虐待致死的孩子,
多數正是來自無準備、無能力、關係失控的家庭結構。
對比之下,有準備、有資源迎接孩子的家庭,反而更有機會為孩子提供穩定與安全的成長環境。
如果社會真正關心孩子的福祉,
那為什麼要擋下有能力、有規劃的女性主動成為母親?
而允許失能家庭生孩子,不負責任的生育造就更多社會悲劇?
老實說,我實在想不出
在完善法律制度與醫療管理的前提下,
提供管道讓國內單身女性自行購買精子生育,究竟有什麼實質缺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