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評評理,我要求在客廳裝投幣式飲水機很合理吧。

我家是我跟我弟及我妹合租,但我發現他們每天都帶朋友回來喝水。 濾水器的濾芯是我買的,水費雖然不貴,但累積下來也是成本。 我計算過,一個人喝 500 毫升的水,濾芯耗損加上水費大約是 2 元。 我提出以後每喝一杯水要投 5 元,多的 3 元當作我的勞務費,畢竟濾芯是我去買來換的。 結果我弟竟然說我鑽錢眼裡去了,還說我是全家最摳的人。 我這是使用者付費的維護管理,難道我的勞動力跟先墊付的資金都不算利息嗎。 現在家裡氣氛超僵,但我堅持不撤掉投幣箱,還要他們把前三個月的補回來。 為什麼追求公平的人總是要被當成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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