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頭份某摩鐵男員工擅闖房間看到女房客出浴裸體/造成女房客心理創傷

如題,我是當事人女房客… 上週六4/18當晚近20點辦理入住苗栗頭份某間汽車旅館 於近凌晨24點左右,我打給櫃檯,表明需要另提供2個垃圾袋,櫃檯人員回覆稍後請人員送來,便掛上電話。 隨後,我便去浴室洗澡,等我洗完走出浴室,來不及裹上浴巾,突然就看到一名摩鐵男員工手拿垃圾袋直接站在房間樓梯口上,看著我毫無遮蔽的裸體… 我被看光當場嚇到愣住,我嚴斥該名男員工為什麼未經我同意就擅闖房間?隨後,他瞥過頭放下垃圾袋離開房間,我馬上拿起房間電話打給櫃檯:「為什麼你們員工可以沒經過我同意就上樓進來我房間?我並沒有同意你們可以上樓進房間啊!你們有電話通知我要上樓進房間換垃圾袋嗎?」 女櫃檯:「不好意思,今天假日晚上人員不足,所以就沒有另外通知妳,但妳又沒鎖門,所以員工就直接送垃圾袋上樓到房間了。」 我:「你男員工直接看到我裸體,你覺得這是一句不好意思就能接受的嗎?請妳主管跟我說話!」 男主管:「小姐,有什麼事妳請說。」 我:「你男員工未經我同意擅闖我房間,看到我裸體,你覺得一句道歉就能被接受的嗎?如果今天是你的妻子被陌生男子看到裸體,對方只一句道歉你就能原諒?不用負任何賠償責任?你們管理沒疏失嗎?我要報警處理。」 男主管:「真的不好意思啦!不然這樣明天退房,退妳房費?」 我:「好,我知道了。」 掛上電話後,我還是很氣憤,我認為發生這種事退房費是應該的,但提告仍是我的權益,所以我用手機撥通110報案專線詢問,我可以回到居住地派出所提告還是我必須在事發當地報警提告?110回覆我,必須在事發當地報警處理,我就回,那麻煩派警員來處理吧!我人此刻就在頭份***汽旅***號房房間裡。 沒多久,房間電話櫃檯打來通知警員到場, 我:「好!麻煩開車庫門。」 兩名警員上樓在樓梯口,後方跟著一名業者男主管,該名男主管在知道我報警處理後,隨即對我嗆明:「妳又沒鎖門!既然妳報警要提告了,那我也不會退妳房費了,要告就來告!」 我氣道:「這是有沒有鎖門的問題嗎?如果今天我鎖門,你們員工不也可以用萬用鑰匙打開房門進來房間?」 後續~實在是太晚了,我真的好累好累好想睡,我跟警員說,我會另外約時間製作筆錄,我先退房離開了(這樣的情況,我住不下去!) 當晚,我一頭濕髮駕車回到家,即便很累了也睡得不好;隔天週日甚至出現情緒莫名低落崩潰流淚不止,晚上還出現睡眠障礙、無法入眠,我受不了在週一掛號看身心科希望醫生能開助眠的藥物幫助我能好好入眠~ 坐在診間,我直接馬上崩潰大哭,一度無法描述經過,回想當時事發情節,都會讓我覺得像是被侵犯般的心裡難受 (現在再次描述說出來這件事,還是會難受地掉淚) 事發至今,業者什麼都沒有表示!! 所以,我除了後續採取法律行動之外,也在此提醒未來欲前往此摩鐵的各位注意‼️ 附上↓相關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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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23:45更: 今晚已做完筆錄~提告 侵入住宅罪! (無故侵入:未經同意擅自進入⋯) 留言我大致上都看了 當晚情況是,我有親自關上一樓車庫門了 而會選擇先去洗澡 也是因為櫃檯人員說要“等一下”才會幫我送垃圾袋(卻也沒說要等多久,而我在其他住宿經驗,發生等過至少30分鐘以上~) 我認為,透過房內電話通知我一聲是基本的! (過往在其他地方的住宿經驗也都是物品放在車庫的平台或樓梯口、房門口後,櫃檯透過房內電話通知我物品送達) 之後 發生了在“未經我同意”、“也未知會我”的情況下 男員工擅自打開一樓車庫樓梯口通往二樓的房門並上到二樓… 至於,該名男員工站在(二樓)房間樓梯口多久了 我不清楚,但我一出浴室門口 手上的浴巾還沒來得及裹上身 就剛好看到他站在房間樓梯口的位置⋯ 我只是要求提供垃圾袋 並沒有同意進到房內(來更換垃圾袋)! 後來,我在Google 評論上看到事發房間的配置照片 附照片↓ 這件事,帶給我的衝擊與驚嚇 造成我嚴重的睡眠障礙與情緒低落! 也讓我陷入曾經不好的回憶經歷 加重心理負荷!超過我所能承受的… 我才會必須就醫、尋找醫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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