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事件二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先前有一篇關於家庭近況的問題
真的很有心的卡友可以看看:
家母61歲 早年有工作後為專責家務
家父65歲 經濟來源主要
兩人並無太多存款,僅有婚前房產,為父親名下
沒想到在發完前一篇家庭狀況後
「好事連連 」不到一個月
藉由罰單發現家父發生婚外「約砲」事件
父親
父親坦承去約砲的事實,他表示他敢做敢當,但他不認為有什麼錯,他不理解為何母親如此絕望,並說母親到底是想要鬧到怎麼樣,並陳述十多年來房事甚少,也都有努力工作為家庭負責,沒有必要為這件事去鬧大,以及表示走上法律大不了房子賣一賣對半分,鬧成這樣這樣對彼此好嗎?
母親
母親關於房事問題表示先前自身有婦科問題,加上數次發現男性硬不起來就沒有再進行房事,如今遇見此事對父親描述感到推卸責任,並沒有為自己的錯誤負責,也沒有任何歉意,另外關於家庭負責的說法回應是家父在日常於家用花費上甚是苛刻,每當母親執行家務帳單繳費請款都遭受折磨壓力,卻隻字不提避重就輕
例如:連普拿疼都要吵AA制,卻有錢買很多威爾剛去外面約砲?
目前因為真的太荒謬了
我本人有找父親對談並錄音(也算蒐證)
承認內容:
1. 因友人介紹去新莊流鶯(性交易)
2.承認罰單內的人是性交易對象(越南妹)
3.表達金額一次$800
4.有兩次的經驗
目前母親擬一份切結書跟父親簽
1.不再二犯(若二犯財產分配規則)
2.承認該次事件的發生(不評對錯)
打文章順便書法之外….
一方面想問問有沒有類似背景經驗的朋友
或是有法律相關人士初步判斷這場婚姻若步上法庭的可能結果是什麼
我要如何面對這個 家庭問題
有時候會覺得 貧賤夫妻百事哀 我到底要怎麼面對這個家庭問題,前情提要;母親20年前還仍有做家庭代工,因長期憂鬱及躁鬱,已退休做全職家管,家父為木工裝潢業,早年為成衣廠老闆,因市場產業外移而退場,後藉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