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禮讓行人及未保持車距間當夾心餅乾!

今天下班發生了小車禍,事因前面機車因路口斑馬線上有行人等過馬路,她停下車而我在她後方也停了車,但不幸的我被後方的機車追撞。萬幸中我連人帶車原地倒而已,膝蓋破皮及機車後照鏡擦傷。     後方車主的爸媽到場,他爸就一直說我急煞,還說就因為前車禮讓行人,害大家費時間留在這裡(車禍現場),最後甚至還說行人就應該要自己看車。     我也是整個問號,難道事件不應該是保持車距問題嗎?雖然當下車流很大,我也是先注意到前車停才停,但周圍兩旁的車都停了,就你家車撞上來,誰問題最大。     後來警方也調閱監視器,確實前車有因禮讓行人而非無故停車,整體事件針對追撞前後車關係,雙方決定是否追究責任或和解等等。     感謝前方車主陪我到最後,還有感謝路人幫我擦藥,不過下次我會記得不要用酒精,超痛。         其實事發後我一直在思考兩個問題: 1.如果我是前車,在當下是否也會停車禮讓行人?     我問過我自己,可能到今天前都會選擇停車,不過這次事件後,可能就不會了。 2.事發的當下,我是否可以閃過前車,避免被追撞?     想想,以我的技術好像可以做到,但第一反應好像還是會跟著前車停吧。     可以的話,大家隨意聊聊看法吧,其實現在還是有點心有餘悸。明天上班騎車路上可能會一直盯著後照鏡了,被害妄想症發作。
愛心
3
2
全部留言
妳如果沒有禮讓行人 那就是開罰六千塊
上次在無號誌小學路口 在上班時段遠遠就看到老阿伯站斑馬線上 我就先短按2~3下煞車警告後車,然後停下來揮手示意阿伯過馬路 跟在我後面的看起來像是做工程的大哥跟著停了 第三台載著國中生的媽媽撞上第2台工程大哥,喊著「前面怎麽突然停下來」 我就回頭喊說:要禮讓行人啊啊啊啊啊! 阿老伯看到撞在一起,一時間也愣住,不知道要過馬路,還是站那邊看戲 我問後面2台有受傷嗎?要報警嗎? 第3台説不用不用,我們就各自離去! 台灣人騎車開車習慣很差,都不保持安全車距的,然後又心急求快,習慣車子過馬路比行人大,所以就會發生原po這種事。 問題就是,原po做對了一個的事情,但是發生了交通意外,有財損和有人受傷,原po開始質疑自己真的有做對嗎? 禮讓行人是對的,可是是否不禮讓行人就不會被追撞? 後面跟車不保持安全距離的在怪前面禮讓行人急煞,加害人在指責被害人,天地倒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