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妨害性自主案件

我相信不少人不管男性 女性 成年 未成年 都遭受到性侵害、性騷擾等事件 報案時,我們帶著幾呼無法成立的證據告訴我們至少還有機會 檢察官、警察們 我知道他們會很努力的調查這些案件 其實我想說的是 當受害者在遭受性騷擾、性侵害的時候 我們也根本無法錄影、錄音等來作為每次的紀錄 已造成 被告會被判無罪 不起訴等 雖然現在很常宣導性自主等事件 但 當發生的時候 受害者 會選擇相信對方的醫療等、會被對方壓制、甚至帶到無人的地方 那受害者這個時候又要怎麼蒐集證據 其實性騷擾 性侵害案件近年起訴機率有才33% 有太多案件因為證據不足 已構成檢察官無法起訴、法官只能宣判無罪 而最後遭受創傷的我們 也只能接受這司法上的存在與問題 所以我想說的是 下次會不會如果遭受這樣的案件 當我們主動去拍攝 錄影,那對方辯護律師是不是也會藉由這樣的事由 宣稱 你都已經知道會被侵害了,還主動拍攝等,那是不是你也是合意對方的動作。 常常受害者真的很無力,遭受心理傷害的也是受害者,這一切的一切,只能說 真的只有當事者及被告知道所有細節,當他們不承認,就什麼都不是。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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