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真的要注意自己的退休制度

匿名
最近一位親戚不幸離世,由於他沒有子嗣,身後事便由我們負責。
據我所知,他並沒有參與勞保,但在世時每月都有按時繳納國民年金的保費。 考量到喪葬費用是筆不小的開支,因此在聯絡葬儀社的同時,我們也開始研究相關制度,希望請領老年年金、遺屬年金和喪葬給付。
然而向承辦人員確認後,我們發現國民年金的喪葬給付僅適用「於有效期間身故」的對象,也就是說被保險人必須未滿 65 歲,而他離世時恰好剛過 65 歲不久,因此無法申請; 老年年金滿 65 歲以上即可請領,但他在世時尚未領取,如今身故已無法溯及既往; 年滿 65 歲以上且未請領老年年金的家屬可請領遺屬年金,但不論是哪個順位的遺屬,幾乎都要求工作收入低於基本工資、無謀生能力才可申請。
也就是說,沒有任何一項符合資格。
當然,畢竟是自己的親人,不至於因此而改變後事的安排,大不了自己籌錢。 只是覺得繳了一輩子的保費,走時卻什麼都沒有,不免有些唏噓。
總之,大家真的要趁年輕的時候多注意退休制度,不要讓自己的權益跑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