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賀O芙話術後,拿回全額退款十三萬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事情發生在我妹妹身上,上個月坐在客廳遇見我妹外出歸來,發現他提了這個袋子
一問之下才知道她被賀O芙推銷,晚上工作結束後細問,才知道她一共轉了十三萬多到銷售人員的私人帳戶,在當天晚上十二點前後,馬上幫她傳訊息要求退貨、退款。以下紀錄希望能夠幫助其他受害者
先解釋為什麼我認為妹妹是受害者,及其銷售過程的瑕疵:
1. 我妹妹在身心科外排隊掛號時被推銷
除了道德底線外,在醫療場所外本來就不能進行違規招攬
2. 她和妹妹說「你辦會員就可以以比較便宜的價格買產品」,卻並未言明是直銷會員而非普通顧客會員,當晚我們登入帳戶查看,才發現她擅自購買事業盒,並且成為我妹的上線
3.登入帳號後才知實際產品金額為八萬上下,她未列明細、合約,要求我妹轉帳到她的私人戶頭,以其業務個人的金融卡代刷,中間差額近五萬
4. 刷卡人姓名她填妹妹的名字,卡號卻是她個人的,導致後續退款只能退到業務的戶頭,因為公司認定其卡姓名是妹妹的。這部分我實在不明白,刷卡人姓名與持卡人不同,怎麼能從銀行及賀O芙官網刷過
如果有同樣需要走退款流程的人可以參考我們的做法:
1.隔天早上我們直接致電賀O芙,要求取消會員、退貨、退款
其實賀的官網自己有說三十天內無條件可以退貨,而電話打得越快,就能避免它出貨以後,你還要再寄回去,或是開始吵哪些你用過了不給你退等等
2.與此業務當面對質
一抵達業務看見妹妹馬上表示沒辦法退,因為已經出貨,我們手上有早上與總公司對話的錄音,當下便立即打斷她,言明公司已經退款,並未出貨,要求她把錢還來。同時表示昨天她的行為屬於「訪問買賣」在消費者保護法中,我們本來在七天內就有權要求無條件退款
其實本來到此就應該結束了,中間也省略了許多過程,像是她來來回回一下子說先還三萬,一下子要妹妹相信她,但總之,因為是刷她的卡,總公司退款會到她的卡內,讓我們少了一層保障。
因此我們現場又致電給總公司,總公司說可以直接匯還我妹,我們便要求她歸還五萬左右的差額,產品費我們待公司歸還到妹妹戶頭。
回到家以後事情大翻轉,該公司的客服人員說話反覆,我感覺他們自己的人員訓練不是完善,所以又改口只能退到業務戶頭,因為刷卡人是她
3. 壓欠條
所以隔天換我媽陪她走一趟,在此期間我在網上找到此人因欠信用卡費,被銀行提告的紀錄,我們推測她早就信用破產、身上沒有錢。這天我沒有去,但寫欠條前,我媽要求她證明無法現在還款,事後聽他們說,她們去7-11插提款卡,裡面只有幾百塊🙃最後壓了欠條要求她在總公司說會退款的時間(14天內),立刻還款
4.寫存證信函
即使欠條壓了,為確保我們在七天內有提出退款,我們還是寫了存證信函給業務和賀O芙,同時和該業務說如若處理不善,我們會向總公司檢舉她,因為她將我妹拉為下線,從我妹的帳戶上就能看到她的銷售編號呢🙃
最終公司退款的比預定的早,該業務也提前還款,這場鬧劇才落幕,前後約莫兩到三週
我覺得不管是因為一時腦波弱,或不善拒絕人因而被推銷都好,自己擁有的權利要明白,七天內就是可以要求退款,該爭的要去爭,不要因為覺得麻煩或丟臉不敢尋求幫助!
畢竟十三萬姊姊也是要存好幾個月才有啊啊啊啊啊啊!!!
妹妹後續一直擔心自己很笨,其實只要錢有拿回來,那都不是笨,至少以後知道怎麼處理了,且妹妹是因為工作很忙才考慮代餐,後來我也網購了其他品牌讓她輪著吃,心理的問題我也相信終究會雨過天晴。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做人真的還是留點良心,希望需要的人都可以順利把錢拿回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