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子化的解決方案

觀察擇偶版、幸福列車、聯誼現場及自己身邊的同事朋友,會發現有趣的現象: 1.男性通常希望另一半願意生小孩 2.女性通常希望另一半不要要求生小孩 這當然會少子化啊,畢竟在父權社會,生育這件事情本來就是透過婚姻低成本掠奪女性的各種價值來孕育具有男方姓氏的後代,並且沒有相當的保障,多數女性作為原生家庭中重男輕女的受害者,不願意生育是對父權最直接的反抗。 其實女生討厭的是家庭歧視及缺乏安全感,所以要解決這個問題,如果下列幾點可以直接立法,將有助於逆轉上述現象: 1.第一胎直接規定從母姓,第二胎開始雙方自行決定。 2.每生一胎,男方30%資產直接歸女方持有。(需要一些配套措施) 3.提高社會的犯罪成本(對毒駕、家暴、性侵等問題提高刑期,並取消兒少法對少年犯的過度寬容) 第一點的目的是為了處理重男輕女的問題,畢竟重男輕女就是造成少子化的問題之一(墮女胎、人工選擇性別造成男多女少)。當出生性別比降低更多,就意味著可以孕育下一代的女性變多。 第二點是為了處理重男輕女及保障女性經濟的問題,畢竟孕育生命的同時,收入降低是非常常見的事實,而許多無恥的男性甚至會在女性生育後又以各種名義拋棄髮妻,畢竟鬼故事太多,女生不敢踏進婚姻是理所當然。 第三點是為了讓女性克服恐懼及對社會充滿希望及願景,女性犧牲自己孕育出來的生命都是非常珍貴的,只有國泰民安才會讓我們更願意生孩子。 下面一定會有蝻跳出來說: 那我還不如直接找代孕--沒錯,你既然不認同家庭的價值,只把女性當成生育機器,你本來就該花錢找代孕跟保姆,而不是希望女性帶資進組幫你免費生小孩。今天上面提到的前兩點都沒有改變家庭的本質,小孩不管跟誰姓一樣是你們共同的後代,資產歸女性持有一樣會花在這個家庭,有區別嗎?計較什麼? 很多蝻只會自以為是的站在國家立場大談少子化,但連前述第一、二點這種表面的權益都不願意犧牲,還談什麼國家大事呢? 不過在臺灣這種父權社會,我看應該是很難做到啦,只能說難怪會少子化,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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