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害我差點露宿街頭

小女子南部人,隻身一人到北部打拼 以為找到了可以安心居住的租屋處 沒想到卻差點要露宿街頭 我真的很難過,又很生氣😭😭😭 事情是這樣的: 1. 我早跟房東說要續約 卻一直沒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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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拖到合約快到期 她才告訴我已經租給別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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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好 在這邊我想說房東已經租給別人了 那我要趕快找新的地方住 但是房東又告訴我叫我別擔心 會給我緩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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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後來我發現他的緩衝期是強制要我租到7月底好銜接他下一個房客8月入住,如果我不租到7月底他就要扣我兩個月押金(這部分是電話講的沒截圖) 5. 6/10合約快到了 6/1才說房租要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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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不給我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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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就是我原本已經跟房東說我要續租, 但房東一直沒有給我答覆,等到租約快到時, 才跟我說房子已經租出去了, 要不就我現在馬上搬走, 要不就我必須租到7月底銜接他的租客。 後來各自鬧得不愉快,我說我現在就搬, 房東又拿我沒三十天前告訴他我要搬走所以要扣我一個月租金,我也不想再煩下去就給他了。 好險有朋友可以借我住,還在半天的時間內搬家完成,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辦,現在想想還是很難過,感覺就是欺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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