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安-政策下的犧牲品
我今年53歲,老公60歲,我們結婚27年,生3個小孩,我是一家傳產公司的職員,老公是開公車的司機,大女兒畢業三年多在小公司上班,小女兒去年大學畢業也剛入社會一年,兒子今年暑假升大學,家裡還有一婆婆82歲從結婚就跟我們住,一直是我們在養的,結婚27年,已經搬了7次家,平均4年搬一次家,這兩年孩子獨立了,開始看房子想買人生中的第一個窩,可是聽說新青安2.0有條規定”50歲上限”,我的人生夢想破滅了,更不想用小孩的名字買(怕小孩提前當躺平族)早知道當初應該只生一個小孩或是不要生,把養小孩的錢拿來買房子早就成為有房族,何須一直搬家,也過得苦哈哈,20多年前生三個小孩除了勞保的生育補助也沒領過政府補助的一毛錢,少子化,我還是對少子化有貢獻的人,現在想利用退休金來買房,卻又被政府的政策給犧牲掉,哀!!!真的很無言.就不能有個德政照顧一下我們這些年紀50幾歲,真的想買自住宅,想完成人生夢想,第一次首購買房的人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