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城海山捷運站世界花園大樓保全小呂的行為侵害住戶冷凍包裹的權益,被同事踢爆後上網公開同事個資

新北市土城世界花園社區大樓真的有非常嚴重的問題,希望住戶們一定要小心這間大樓管理相關人員 我在6/12-24在這邊大樓櫃台擔任保全,一開始我有被要求進去包裹室做Key包裹等業務。 這個社區大樓的小呂,我不跟你們說他是誰,我們對事不對人 他真的非常非常噁心,有次我跟他在包裹室內,我看到他把冰住戶冷凍食品的冷凍冰庫打開,然後用他的髒手去磨擦冰牆,我當下覺得好噁心,我就跟他說,很髒欸這樣,他回我那是乾淨的(被他拿來磨擦手把手弄乾淨的冰牆)我就跟他說 我是說你這樣很髒 這是冰住戶食品的冷凍櫃欸 他卻回我 喔又不是我要吃的。 接下來 我會把事情的時間軸做個完整的交代 我在6/24,也就是我被亂調點亂開除的那一天我匿名在心情版發了一篇「新北市土城世界花園噁心的保全小呂拿給住戶冷凍的冰箱洗髒手…」的文章
心情

新北市土城世界花園大樓噁心的保全小呂拿給住戶冷凍的冰箱洗髒手;總幹事沒水準假中立還露出真面目拿手機瘋狂錄影挑釁當眾連環破口大罵;柳專在大廳飆罵住戶幹三小遭報警

我從6/12號開始到新北土城的世界花園擔任大廳保全的職位,說實話一開始來的時候感覺大家都是善類,秘書的部分我不曉得,但就保全部分,舉凡阿修、小呂、書緯、俊逸,就同職等的我覺得人都是好的,但不知道是行業

6/25我在工作版發了一篇有上熱門的文章,標題為「#工作心得 保全是什麼低賤的工作嗎?垃圾爛人也未免太多了,不得逼不得已建議不要踏進噁人集散地」
這篇文章討論就多了 我把我在案場即便是在工作極度努力積極的狀態下還被趕走後 的當場錄音錄影內容影片公布,然後小呂不爽我踢爆他在土城世界花 園的噁心行徑,他在我文章底下的 B29 以「暫時不知道叫什麼」 暱稱 留了完全跟事實不符的留言,內容已經構成誹謗 我看到後就立刻三更半夜去做了一個整整三小時的筆錄提告 其實一開始根本不知道是他留的 但這個暱稱為「暫時不知道叫什麼」在我提告後還不斷跟我叫囂 自己透露自己的資訊,讓我知道原來他就是小呂 在 B29-14他已經開始正式著手實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因為在這個樓層他回「好的樂天寶貝 翻翻哥第一名」。 接著小呂還窮追猛打打到其他的樓層,在B24-1的網友發言 小呂立刻就在B24-6 回網友「他就喜歡把自己打造成受害者 沒辦法」 我看了之後憤怒至極,為什麼垃圾人把我的權益侵害到那麼徹底我還不能說 說了就是 喜歡把自己說成受害者? 我於是tag 他並以B49 蓋樓發下面留言,接著小呂馬上在B49-1跳腳發表下述留言(如翻拍) 並在 B50開始恫嚇我要公開我的資訊 我在B50-1立馬表示我拒絕我的個人資訊以被任何形式以被明示暗示的方式公開,然後小呂於 B50-3 留言「讀個世新讓你有優越感了是不是 超級好笑 學店啊 老哥」 最後在B50-9 以張貼圖片方式並貼文「看到這張圖我就釋懷了 OOO(以前的名字)你贏了」 從B50這層樓的前後對話來看,這個他公開的名字他是在說我,而我在前面就已經明白表示我不願意被公開。 然後這個小呂並沒有善罷甘休還在6/26到我於Dcard發表的其他文章底下留「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的遭遇跟我前同事好像喔 怎麽會這樣啊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以上皆截圖完畢 現在我要來正式處理這個小呂的事了 一.我發表的文章不是公審不是報復,是在表達一件影響我的利益 同時也影響著特定或不特定多數人的權益 但小呂於我的匿名文章中,去誹謗我講一些全部不是事實的話 最後甚至用我「樂天寶貝 翻翻哥」正式著手實行更加嚴重的犯罪。 二.按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個人資料之利用應於搜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但是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比方說,經當事人之同意或有利於當事人之利益。 為兼顧個人隱私權之保護,法律得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限制。個人資料保護法為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以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並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於第5條規定:「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明揭個人資料之利用,應依誠信原則為合理之使用,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至於是否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應依法益權衡原則,就當事人之身分、行為人刊登之目的、方式、態樣、受侵害之法益、行為人之權利及公共利益而為判斷。 三.大家聽到FBI帥哥會想到誰,會想到鄧佳華,所以 小呂在上面的話顯以「自然人之姓名」及「其他得以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在公開我的個資 輔以文章中所拍攝影片中有我的個人聲音,看過我的影片的都知道我聲音就這樣,文章裡面有我的工作地點(不論是之前還是過去式都是個資定義範圍所及)、工作職稱還有我的社會活動,最後還帶到我的大學學歷,然後輔以「學店」、「反於客觀的事實具誹謗性留言」、及到其他文章到處以暗示的方式要曝光我且我已明示不同意,很明顯是以侵害我的資訊自主權及資訊隱私權為意圖甚為明確。 自然人之姓名為社會生活中直接辨識人別之資訊,僅須透過搜尋引擎輸入姓名,即可藉由前述演算法與該人生活、社會活動等各種軌跡產生連結,DCARD網站、軟體正因為匿名交流平台,使用者無庸揭露真實姓名而得自由發言,成為現今最為流行之社群網路之一,尤以刊登之文章附有影片,小呂在其下討論串公開我的姓名,使閱覽者知悉我的真實身分,自已對我的個人資訊自主決定之人格權及隱私權造成損害。 最重要的是 四.我在土城世界花園就真的是很認真,我這邊從頭到尾的錄音檔都可以證明,就算我有錄到其他人的工作活動,我也沒有公開,對個人資料之利用,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我說啦,我一整天都錄音就是在保護我自己,我不知道你們這些人可以怎樣侵害我的權益,而且真的讓我錄到你們侵害我權益的樣態、內容、跟讓他人可以做出準確判斷的依據,誠如我所言,我我掌握有的證據是要舉證我權益如何受侵害,蒐證範圍很明確,所以我把我自己的留言「置頂」 我要公開我的證據的範圍已經侷限到「小呂跟我之間在我看到小呂以髒手磨擦冰牆時極為短暫的對話」,然後小呂爆炸了,他強烈表示他不同意我公開對話內容,甚至不惜以公開我個資手段作為脅迫 後來還真的公怖個資,小呂公怖我個資的目的竟然只是擔心我公開私下對話?這並不正當合理 反而是恫嚇之意濃厚,是在私刑報復,違法行為完全沒有可以合理的解讀。 其實土城世界花園的職場霸凌事件相關人等我都已經提告完畢了 就事論事我不會亂告那些明顯就只是在上班的工作同仁 我都是針對顯是進行職場霸凌的相關工作同仁 這些人不願意好做事,我知道我自己現在沒辦法只能跟你們共事 而我也真的拿出我的努力了,我為了證明我是積極努力在工作上的 我甚至一整天都錄音開著。我早就說土城世界花園的阿修的行為是不對的 我可以提告,我之所以沒告是因為我要在這邊上班 訴諸於提告這樣的手段後就會變得很弔詭,因為我把同事關係鬧僵這樣跟我想安穩的在這邊上班的目的 會是背道而馳,所以權衡我選擇不告,但不代表你們的行為是對的,所以我一發現要被用不公不義的趕離開這邊我就馬上做一個全面性的處理,因爲我本來就是有理的,既然我跟你們講道理沒用吧!那就讓司法機關的那些國家菁英們跟你們講道理吧! 最後,我要告這個土城世界花園大樓保全「小呂」的罪名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誹謗。 我的證據可以打臉你所有誹謗我的內容,你已經把我的身份特定出來了,那我們就法院見 然後所有土城想到「土城世界花園」擔任保全的請小心這個小呂,他是一個會藉端鬧事再利用其他人把然後演出自己是受害者的人用很心機的方式暗算你 連到網路他都不放過你,他已經用手段搞走你現在還在網路誹謗跟散播個資 老實講告贏這個小呂那就是在教訓他而已,他家狀況我可能之後要走民事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時,我一毛錢都拿不到,就是拿到一張勝訴判決而已 但我必須對這種爛人硬起來,誰管你有沒有錢 不過喔,如果他還沒有真如他所言離職 那我就可以依照民法第188條規定把雇主告進來,你雇主這邊絕對有監督之疏忽 而要連帶的啦 我的損害賠償還是能受到填補 還有,保全對面秘書就是鬥爭,之前有人被鬥走,想去那邊當秘書的請要注意一點,進入到工作領域錄音筆請開好開滿!!! 對了,秘書那邊我告了兩個,都是加入職場霸凌的我才做到這樣 最後一句,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職場霸凌並不為法所許,但現今處理職場霸凌的方式還是要回歸到民刑事法,但職場霸凌法這套法規已經即將上路了 之後職場爛人就要貨真價實的為自己實施職場霸凌的行為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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