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續。 關於四年前的那檔事–開庭

你們的留言我都有看見,我原本也有打算提告B男,但是我已經不記得對方的姓名了。 我在第一次提告時也覺得很難過很生氣,我筆錄時明明把過程說的很清楚,我跟A男發生事情後的隔一天就去備案了,在短時間內我要述說過程真的很痛苦,我甚至讓自己笑笑的,結果開庭時法官說筆錄上沒看到我有反抗行為,詢問我真的有反抗嗎?反抗這件事明明就擺在第一行結果還被質疑,後來因為我表現的冷靜,他就判因為看我有心理疾病,而且A男是以前男友的身份,說是我的情緒導致我無法分辨、情緒過當。當時的檢察官也在重複問我過程,問我被插入的感受,我覺得很羞恥,眼眶含淚的說不出口,結果他用聊天的方式讓我願意說出來甚至笑出來,結果他突然很大聲的問我,所以被插入有感覺吧?回答這個問題就好了,被插入是什麼感覺?我有沒有發生性行為過啊?他甚至拿了衛生紙捲筒的芯來當作陰道,用兩根手指做出插入的動作,開始示範一般在性行為中會有動作,問我他有沒有這樣那樣,說總該有感覺吧?但總結來說因為那是我的第一次,他也放不進來,嘟了幾次之後就用嚕的,後續又被判定無查到陰道有殘留A男的DNA,一連串的質問跟突然的大聲讓我被嚇到回答後就哭了,他也沒有關心只是說一句好這樣就可以了謝謝你可以離場了,掉眼淚之後我情緒開始暴走,覺得自己為什麼要來這裡受苦,甚至被覺得是我情緒不穩才判定對方性侵,A男不是第一次犯案,只是碰巧這次被我告了,他的好兄弟也上了我的朋友,以情侶為名開了房間結果做到一半讓第三人進入房間發生3P強姦,那個男方也是用了一堆辦法讓事情化小到甚至可以算無,到最後卻被認定是對方的錯,我從那天起再也沒有和那女生聯絡,也再也沒有見過他,而他的好兄弟也教他如何逃過一劫不被我告成,他也做了測謊。而最後一次開庭時我們雙方爸媽都有出面但A男的爸媽態度惡劣,花錢請了很好的律師,想用錢買我們的原諒並叫我們搬家,後來他們一樣無動於衷的在這邊過生活甚至在我平常的行動範圍、常去的場所打工。我也有申請保護令,但根本沒有用,他甚至主動告知我身邊的朋友想抹黑我,這件事也讓他成功了,我在學校走在走廊上都會被看被指點,放學也是,我一度懷疑這個B男也是跟他串通好的。
愛心
1
9
全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