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犯罪成本,是不是有點低?

匿名
最近看到一堆新聞案,覺得跟國外比起來,台灣對犯罪者好像太寬容了
就以性犯罪來說
美國:模範教師性侵小學生,判30年
美國:加州男性侵幼童,判30年
英國:華裔男性侵幼童,判18年
新加坡:日男性侵女大生,判鞭刑+坐牢17年

台灣:性侵4歲幼女,重判7年
台灣:性侵11歲鄰居女童(身心障礙患者),重判4年6月
台灣:公公性侵媳婦,懷孕逼墮胎,重判1年6個月
台灣:性侵16歲少女,不起訴
和其他國家相比,台灣是不是對性犯罪者特別寬容啊?
究竟是因為監獄蓋不夠、收容量有限,才導致犯罪成本變低
還是台灣原本就是罪犯者們的天堂?
政府是不是該考慮修法讓把相關刑期調高
既然物價通膨變貴,人民就會少買東西
那刑罰是否也該隨社會變化重新檢視
讓犯罪者付出更高代價,以降低犯罪發生?
大家覺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