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著走著,你還認得他嗎——寫給那個,被你落在出發地的孩子

他一直在。是你,走得太快。 那時你口袋空空,眼睛卻亮, 心裡揣著一團,沒名字的火光, 你對整條街喊,我要去很遠的遠方, 風笑你痴,你把笑,別在了衣裳。 後來你學會了,把火調小, 學會了賠笑,學會了彎腰, 學會把「我願意」,說成「這樣也好」, 學會在鏡子前,把眼裡的星,一寸寸熄掉。 直到某個深夜,你忽然停下, 一首老歌,從舊夢的縫裡爬, 你捂著胸口,那裡,正輕輕地發燙啊—— 走了這麼遠,你竟忘了,當初為什麼出發。 你贏過,也輸過,熱鬧過,也孤單, 你把名字,刻上過很高的山, 也在無人處,把臉,埋進過掌心的汗—— 可當一切走到盡頭,你回頭,身後空空,只剩風在喊。 別怕走遠,路本來就沒有盡頭, 怕的是你走著走著,把點燈的人,弄丟。 回去罷,趁胸口那盞燈,還沒涼透, 回去,把蹲在出發地的他,牽回你的手。 末路也好,末法也好,末日也無妨, 只要你還認得,出發那天的模樣, 只要你心裡那團火,還肯為一個人發燙—— 你就沒有走丟,你只是,走成了,他的遠方。 所以走著走著,偶爾,回頭看一看他, 看那個孩子,還跟不跟得上你的步伐。 他若累了,你就蹲下,等他一下, 他若哭了,你就抱他,像抱最初的自己,那樣啊。 ——原來你找了一生的那個人, 從來,都沒有走遠。 他只是,站在你出發的地方, 舉著燈,等你,認得他。 佛,不過是那個,始終沒把你弄丟的,最初的自己。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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