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萬+次曝光
家人四天去偷了超市四次共13樣商品價值600元 尋求建議

匿名
哥哥收入穩定 工作多年 無前科
上禮拜派出所通知 去做筆錄
全程承認 說是因為貪念跟僥倖
隔天去超市談和解
超市很好 還寫 請從輕量刑
和解書已請警察 一起移交上去
請問
1:再來的流程大概如何 會坐牢嗎
2:現在戶籍移出 後續的傳票 文件能都不寄來家裡嗎 父母年事已大 實在怕他們受到刺激 如果去北檢開庭 過程會是如何
3:有去了4間區公所 法律諮詢 都說有機會附加條件的緩起訴 是安慰人的話嗎 最後到底高機率會如何
4:現在補交 勞保明細證明跟上課結訓證書
想讓檢察官知道 哥哥不是以竊盜為生的人
會有幫助嗎
清楚盜竊就是犯罪 想詢問些有幫助的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