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萬+次曝光
先生過世,婆婆要跟我要生活費

匿名
我跟先生結婚約3年,我跟先生住在一起,沒有小孩,他的媽媽跟大哥住。
114/6月初先生因病過世,留下的遺產還有債務:1.大樓一間,市值約1000萬左右,還有貸款。2.銀行存款約100萬。3.信貸約202萬。4.台南老家持分的土地
大樓是先生婚前購買的,頭期他自己出的,我們從計畫結婚後我們就房貸一人一半,房子從交屋開始裝潢、傢俱的費用也是我跟先生一人一半。先生過世前2天才跟我說他有A銀行信貸71萬,先生過世後我翻到他的存摺才知道他在B銀行也有信貸131萬(總共分3次貸),後來我詢問婆婆,婆婆是知道這筆信貸的,然後就跟我說其中有2筆是先生借的,叫我要還,A+B我總共要還145萬,而婆婆還B銀行的57萬。
先生過世後我還是住在大樓裡,先生過世前我們有討論到房子的問題,他說:頭期我出,房貸妳也有出,還有治療妳也幫我出,我有跟媽媽說房子,她說她不會跟妳爭,妳就安心的住下吧,將來妳要賣也沒關係。
114/8我去辦理房子過戶,房子過戶是我獨自去辦理的,當時去跟婆婆拿印鑑/印鑑證明還有相關資料時,跟她說我要去辦過戶,她把印鑑給我,我離開前她沒說要共同登記,之後辦理好了,大樓房子在我名下,台南老家持分土地在婆婆名下。
就在前2天婆婆傳簡訊給我,說我分到房子了也要給她房子一半的錢,看到簡訊的當下我實在無言。

房子已經過戶在我名下了,目前有貸款也不能賣,我沒那麼多錢可以給她,目前我唯一想到先生遺產能給她的只有那銀行的100萬(但我當時只想著要拿去還錢,確實沒分一半給婆婆)。
當時我要去辦過戶婆婆是知道的,我翻閱資料,看到有一張遺產分割協議書,上面是寫我持有大樓1/1,想問問婆婆如果真的要主張(提告)要房子的一半(遺產)是可以的嗎?或者大家有比較好的應對方式嗎?🥺🥺🥺
還是她所指的是要生活費,所以要我每個月給她一些錢(因為我分到比較多的財產所以要照顧她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