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行車糾紛,有感而發

最近看到了台中行車糾紛的討論,所以發出了這篇文章 某年9月晚間7點我出門正要買晚餐,去到附近的八方雲集點完餐點後我走到店面前的沙發坐著等待我的餐點,這時有個人走到店員面前詢問能不能坐在前面的椅子這時的我也沒有發現什麼異樣,過了幾秒他突然問我是不是來追他的,我感到莫名奇妙也想說不要讓自己招惹麻煩,我在沙發上慢慢遠離他他卻對我打了一巴掌,當下我不知道他是否有其他武器(他的形象就是標準的8+9短袖牛仔褲手腳有刺青,我不確定那是不是叫半甲)所以我躲到店裡,而後他被他朋友帶走。 傷勢不太嚴重耳膜破掉輕微腦震盪而已,之後也去報案了,結果對方當天就因為其他事情被抓,提告了也沒什麼用對面不出庭之後直接被關兩個月可以易科罰金,民事也得不到賠償。 事情也就到這邊,有感而發是因為我是學柔道的七量級(100以上無上限),我只會抱摔跟外捲這兩種都屬於用體重把壓在對方身上的招式也知道摔技用在水泥地上對方高機率殘廢會背上刑事責任。 最後我還是選擇退讓。同時我也感覺我自己是吃素的做什麼事都瞻前顧後學了柔道也不會拿來用。 遇到這種事腦中想起的永遠是防衛過當然後背上刑事案件之類的,真的會對於司法感到失望做什麼都要擔心東擔心西的,而那種底層89卻可以隨意傷人還不用得到該有的懲罰,每次想到心都會累一次儘管我已經可以拿這件事當成自己的一個玩笑,不過總是希望自己有勇氣去反抗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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