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寫了很多關於我家的事情。
寫到最後,我突然覺得也應該寫寫自己的未來。
雖然寫到這裡,我大概已經提供太多資訊,搞不好真的會被認出來。
但算了。
至少有些話,我很想替現在的自己留下來。
我真的已經很努力了。
我的人生不是什麼勵志故事。
我爸有精神疾病,我也曾經受到來自他的傷害。
我從國中開始接受精神科治療,到現在每天還是要吃很多顆藥。
有時候看到那些藥,我也會覺得很好笑。
我的人生好像一直在一邊想辦法把自己救回來,一邊處理家裡永遠處理不完的事情。
可是至少我沒有放棄自己。
我現在念護理。
一路走到臨床,看過病人生病、急救,也看過一群醫療人員在一個人生命最危急的時候衝上去搶救。
我曾經覺得自己的人生已經夠亂了,能把大學念完、把自己照顧好,大概就很好了。
但現在的我還想再往前走。
我未來想轉法律。
不是因為我覺得穿上法袍就突然高人一等。
也不是覺得念了法律,就可以回來把所有我討厭的親戚一個一個弄死。
我只是越長大越清楚地知道:
很多事情,光靠一句「這樣不公平」是沒有用的。
你要知道自己的權利在哪裡。
知道證據是什麼。
知道程序怎麼走。
也要知道,當一個人的權利真的受到侵害時,到底可以怎麼替他說話。
所以我想學法律。
甚至如果有一天真的有能力,我希望自己不只是保護自己。
我希望有一天,我也有能力去捍衛別人的權益。
這句話現在講起來可能很中二。
我也知道很難。
護理跨到法律不容易,考試不容易,未來想走的路更不容易。
我可能會失敗。
可能考不上。
可能最後發現人生根本沒有照自己現在規劃的方向走。
但至少現在的我願意試。
因為我真的很想證明一件事情:
我跟你們不一樣。
你們可以把自己的人生過得亂七八糟。
可以負債。
可以幾十年依賴上一代。
可以把所有問題變成別人的責任。
可以每天爭誰拿得比較多、誰比較受寵、誰以後可以分到什麼。
但我不想把自己的人生過成那樣。
講難聽一點,我有時候真的很想直接對你們說:
你們這群廢物,我的人生不會跟你們一樣。
我才22歲。
我還在念書。
我每天還是得吃一堆藥。
我也不是什麼人生勝利組。
但至少我有在讀書、有在工作、有在規劃自己的未來,也有自己慢慢存下來的錢。
那些錢不代表我多厲害。
只是每次看到自己的存款,我都會提醒自己:
至少我的人生正在一點一點建立起來。
不是等著誰死。
不是等著分誰的房子。
不是等著上一代替我收拾。
而是我自己的。
但我也不想把自己今天能走到這裡,全部說成是靠自己。
那太自大了。
我真的很感謝我媽媽。
我們之間有一些事情,我到現在還是有怨。
我仍然會想,為什麼當年在我最需要保護的時候,她沒有站出來。
這個結可能還需要很久。
但我也不能否認,是她讓我衣食無憂地長大。
她給我的生活條件、教育和照顧,都是真的。
所以我可以怨她。
也可以愛她。
更可以感謝她。
這些感情並不衝突。
我也很感謝一路上遇到的那些貴人。
有些是老師。
有些是學長姐。
有些可能只是在我很低潮的時候跟我講過一句話。
有些人甚至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當時隨口給我的鼓勵,我記到了現在。
但我全部都放在心上。
因為如果沒有這些人,我不知道自己會不會走到今天。
所以我一直覺得,未來如果真的有一天,我有能力站到一個可以替別人說話的位置,我希望自己也可以成為曾經幫助我的那些人。
別人在最需要有人站出來的時候,
我希望自己有能力站出來。
可能這也是為什麼我想從護理走到法律。
護理讓我學會一件很直接的事情:
一個人倒下的時候,你先救。
而法律讓我開始想另一件事情:
一個人的權利倒下的時候,誰來救?
我不知道自己最後能走到哪裡。
但這是我現在很想走的路。
只是很諷刺。
當我開始想像自己的未來時,我也知道,我跟這個家的事情可能根本還沒有結束。
甚至只是剛開始。
這個家族對我來說,好像早就不再只是家族。
有時候更像一個新的戰場。
未來可能還有跑不完的民事程序。
可能還有爭不完的財產。
可能今天是一筆錢,明天又是一間房子。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自己必須開始學會把感情跟權利分開。
而這裡面最矛盾的人,就是我爸。
我恨他。
有些他對我造成的傷害,我可能這輩子都沒有辦法真正放下。
可是他有精神疾病,不代表他的權利就不存在。
也不代表其他人可以因為他的狀況,就理所當然忽略原本屬於他的法律地位、財產權益,以及他依法應該承擔的義務。
這件事情對我來說真的非常矛盾。
我要怎麼替一個曾經傷害我的人,主張他應該有的權利?
有時候我自己都不知道答案。
可是也許法律真正困難的地方,本來就在這裡。
一個人不是因為我愛他,才有權利。
也不是因為我恨他,他的權利就消失。
同樣地,有精神疾病也不代表一個人自動失去所有法律上的權利。
該是他的,就是他的。
該負的責任,也還是責任。
這跟我原不原諒他,是另外一件事情。
可能這也是這個家最後教我的東西。
只是代價真的很大。
我以前一直想逃離這個家。
現在我反而覺得,我不只是想逃。
我想超越它。
不是賺得比誰多。
不是學歷比誰高。
也不是有一天穿得西裝筆挺回來羞辱所有人。
如果最後我只是變成一個更有能力報復別人的人,那我其實根本沒有贏。
我真正想證明的,是:
即使我從這樣的家庭長大,我還是可以選擇自己要成為什麼樣的人。
我可以接受治療。
可以念完護理。
可以繼續念法律。
可以工作、存錢,把自己的人生一點一點建立起來。
可以記得別人曾經傷害我。
也可以記得那些曾經幫助我的人。
我甚至可以一邊恨著一個人,一邊承認法律仍然應該保障他的權利。
因為公平如果只留給我喜歡的人,那其實不叫公平。
我才22歲。
未來還很長。
我的藥可能還要吃很久。
家裡的事情可能也還要處理很久。
我要走的那條路,可能比現在想像中還難。
但至少我還在往前。
總有一天,我希望自己回頭看現在,可以跟22歲的自己說:
你沒有變成他們。
你也沒有被這個家毀掉。
你真的走出了自己的人生。
而且那些曾經有人給過你的善意,
你最後也有能力拿去保護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