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EMO X3 文長慎入 我打了很久 潤飾完丟上啦

前面寫了很多關於我家的事情。 寫到最後,我突然覺得也應該寫寫自己的未來。 雖然寫到這裡,我大概已經提供太多資訊,搞不好真的會被認出來。 但算了。 至少有些話,我很想替現在的自己留下來。 我真的已經很努力了。 我的人生不是什麼勵志故事。 我爸有精神疾病,我也曾經受到來自他的傷害。 我從國中開始接受精神科治療,到現在每天還是要吃很多顆藥。 有時候看到那些藥,我也會覺得很好笑。 我的人生好像一直在一邊想辦法把自己救回來,一邊處理家裡永遠處理不完的事情。 可是至少我沒有放棄自己。 我現在念護理。 一路走到臨床,看過病人生病、急救,也看過一群醫療人員在一個人生命最危急的時候衝上去搶救。 我曾經覺得自己的人生已經夠亂了,能把大學念完、把自己照顧好,大概就很好了。 但現在的我還想再往前走。 我未來想轉法律。 不是因為我覺得穿上法袍就突然高人一等。 也不是覺得念了法律,就可以回來把所有我討厭的親戚一個一個弄死。 我只是越長大越清楚地知道: 很多事情,光靠一句「這樣不公平」是沒有用的。 你要知道自己的權利在哪裡。 知道證據是什麼。 知道程序怎麼走。 也要知道,當一個人的權利真的受到侵害時,到底可以怎麼替他說話。 所以我想學法律。 甚至如果有一天真的有能力,我希望自己不只是保護自己。 我希望有一天,我也有能力去捍衛別人的權益。 這句話現在講起來可能很中二。 我也知道很難。 護理跨到法律不容易,考試不容易,未來想走的路更不容易。 我可能會失敗。 可能考不上。 可能最後發現人生根本沒有照自己現在規劃的方向走。 但至少現在的我願意試。 因為我真的很想證明一件事情: 我跟你們不一樣。 你們可以把自己的人生過得亂七八糟。 可以負債。 可以幾十年依賴上一代。 可以把所有問題變成別人的責任。 可以每天爭誰拿得比較多、誰比較受寵、誰以後可以分到什麼。 但我不想把自己的人生過成那樣。 講難聽一點,我有時候真的很想直接對你們說: 你們這群廢物,我的人生不會跟你們一樣。 我才22歲。 我還在念書。 我每天還是得吃一堆藥。 我也不是什麼人生勝利組。 但至少我有在讀書、有在工作、有在規劃自己的未來,也有自己慢慢存下來的錢。 那些錢不代表我多厲害。 只是每次看到自己的存款,我都會提醒自己: 至少我的人生正在一點一點建立起來。 不是等著誰死。 不是等著分誰的房子。 不是等著上一代替我收拾。 而是我自己的。 但我也不想把自己今天能走到這裡,全部說成是靠自己。 那太自大了。 我真的很感謝我媽媽。 我們之間有一些事情,我到現在還是有怨。 我仍然會想,為什麼當年在我最需要保護的時候,她沒有站出來。 這個結可能還需要很久。 但我也不能否認,是她讓我衣食無憂地長大。 她給我的生活條件、教育和照顧,都是真的。 所以我可以怨她。 也可以愛她。 更可以感謝她。 這些感情並不衝突。 我也很感謝一路上遇到的那些貴人。 有些是老師。 有些是學長姐。 有些可能只是在我很低潮的時候跟我講過一句話。 有些人甚至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當時隨口給我的鼓勵,我記到了現在。 但我全部都放在心上。 因為如果沒有這些人,我不知道自己會不會走到今天。 所以我一直覺得,未來如果真的有一天,我有能力站到一個可以替別人說話的位置,我希望自己也可以成為曾經幫助我的那些人。 別人在最需要有人站出來的時候, 我希望自己有能力站出來。 可能這也是為什麼我想從護理走到法律。 護理讓我學會一件很直接的事情: 一個人倒下的時候,你先救。 而法律讓我開始想另一件事情: 一個人的權利倒下的時候,誰來救? 我不知道自己最後能走到哪裡。 但這是我現在很想走的路。 只是很諷刺。 當我開始想像自己的未來時,我也知道,我跟這個家的事情可能根本還沒有結束。 甚至只是剛開始。 這個家族對我來說,好像早就不再只是家族。 有時候更像一個新的戰場。 未來可能還有跑不完的民事程序。 可能還有爭不完的財產。 可能今天是一筆錢,明天又是一間房子。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自己必須開始學會把感情跟權利分開。 而這裡面最矛盾的人,就是我爸。 我恨他。 有些他對我造成的傷害,我可能這輩子都沒有辦法真正放下。 可是他有精神疾病,不代表他的權利就不存在。 也不代表其他人可以因為他的狀況,就理所當然忽略原本屬於他的法律地位、財產權益,以及他依法應該承擔的義務。 這件事情對我來說真的非常矛盾。 我要怎麼替一個曾經傷害我的人,主張他應該有的權利? 有時候我自己都不知道答案。 可是也許法律真正困難的地方,本來就在這裡。 一個人不是因為我愛他,才有權利。 也不是因為我恨他,他的權利就消失。 同樣地,有精神疾病也不代表一個人自動失去所有法律上的權利。 該是他的,就是他的。 該負的責任,也還是責任。 這跟我原不原諒他,是另外一件事情。 可能這也是這個家最後教我的東西。 只是代價真的很大。 我以前一直想逃離這個家。 現在我反而覺得,我不只是想逃。 我想超越它。 不是賺得比誰多。 不是學歷比誰高。 也不是有一天穿得西裝筆挺回來羞辱所有人。 如果最後我只是變成一個更有能力報復別人的人,那我其實根本沒有贏。 我真正想證明的,是: 即使我從這樣的家庭長大,我還是可以選擇自己要成為什麼樣的人。 我可以接受治療。 可以念完護理。 可以繼續念法律。 可以工作、存錢,把自己的人生一點一點建立起來。 可以記得別人曾經傷害我。 也可以記得那些曾經幫助我的人。 我甚至可以一邊恨著一個人,一邊承認法律仍然應該保障他的權利。 因為公平如果只留給我喜歡的人,那其實不叫公平。 我才22歲。 未來還很長。 我的藥可能還要吃很久。 家裡的事情可能也還要處理很久。 我要走的那條路,可能比現在想像中還難。 但至少我還在往前。 總有一天,我希望自己回頭看現在,可以跟22歲的自己說: 你沒有變成他們。 你也沒有被這個家毀掉。 你真的走出了自己的人生。 而且那些曾經有人給過你的善意, 你最後也有能力拿去保護別人。
愛心
留言
encourage first comment
有些話想說嗎 快分享出來彼此交流吧!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