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被網路上某些喜歡玩公審法庭的女生氣到笑出來
人家男同學因為肚子急痛、燈光昏暗不小心走錯女廁大號,在裡面發出咳嗽聲被發現,當下沒偷拍、沒做任何違法舉動,甚至態度良好配合解釋跟作筆錄
結果這位原 PO 連查證都懶得查證,直接在社群平台開大招發文:
有男生『躲』在女廁
更 抓到人了
抗辯說走錯
各種帶有強烈罪名指向的用詞直接下標,把一個單純走錯廁所的誤會,強行包裝成偷窺變態被當場抓包的網路大戲,引導幾萬個網友去網路霸凌人家
結果呢?當事男生的女朋友出面把完整對話紀錄跟事實Po出來打臉,證實人家根本沒有惡意偷窺,網友也在下面質問你到底抓到什麼了的時候這位原 PO竟然直接把留言區給關了!甚至開始默默刪留言?!
哈囉?發文帶風向毀掉人家名聲的時候很有正義感,被證實造謠抹黑之後就直接當縮頭烏龜關留言?連一句公開的道歉都沒有?
這種我懷疑你就是你罪該萬死,我打臉翻車就關留言裝死的雙標邏輯,到底是在講三小啊?
造謠一張嘴,幫人扣上變態帽子時威風八面,翻車後跑得比誰都快
這種隨便抹黑別人、帶頭網暴別人的行為,到底誰才是真正的加害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