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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文分享—幾個通緝犯偷偷照顧一個兒童

今天到天亮才回來,整個人還處在驚訝中,事情還沒有查清楚,但是我們也只能透過社工詢問了 這件事情就當作創作文好了 昨天行動攻堅一個一群通緝犯的藏身處 破門後,我們各自進入負責的區域捉人 他們是三男兩女的藥團 我們從屋頂垂降下去,開窗進去~ 那間房間睡著兩個女通緝犯,我們衝進去的時候,那兩個阿姨翻身抱著一個不知道什麼東西 我們拿槍控制她們後,其他隊員男生那邊也解決了 大家開燈點人 燈一亮,我們很驚訝地發現,那兩個女嫌犯第一反應翻身護住的不是武器或是毒品,竟然是一個小女孩! 我們第一個反應是人口買賣! 其中一個女嫌犯看到我們是警察,竟然說「幸好,不是他們(他們對家),這個小女生可以拜託你們嗎?」 我們???? 那兩個阿姨似乎在乎小女生處境勝過自己的處境,她們說這個小女生,智能似乎有問題,她們在遊民中看到,小孩體格看起來大約9-10歲,但是答非所問,只能說出自己小名和住的地方景色…. 那兩個阿姨因為擔心小女生被精神障礙或是戀童的男人帶去性侵,就把她帶回來她們藏身的透天,幫她洗乾淨帶她吃飯,那個小女生的睡衣和內衣褲也是她們在夜市買的⋯⋯ 我看小女生的狀態,乾乾淨淨,感覺營養正常,然後問她姓名地址家裡電話…真的完全答非所問….. 兩個女嫌犯在進去之前再三拜託🙏我們將小女孩送去安置中心或中途家庭(她們也都待過安置中心),用DNA幫她找父母(兩個女嫌犯的確研究過怎麼幫她找,是真的擔心那個小女生沒有親人照顧,畢竟她們也不可能一直帶著她到處躲藏) 而且最讓我們驚訝的是,那時候提出將小女孩從遊民堆中帶走的是三個男嫌疑犯和一個遊民老大,遊民老大說遊民男生居多,這種沒有抵抗能力的小女孩,他們ㄧ沒有注意看著,可能就被欺負,拜託那五個嫌疑犯先帶回去照顧 分開做筆錄的時候,聽說那三個叔叔伯伯也有問起那個小女孩 小女孩已經交給社工處理,正在查失蹤人口是否有類似條件或是長相的,希望幫她回家 這次…..百人千面… 壞人也會做好事,好人也會做壞事 然後我突然覺得其實小孩子,尤其是智能障礙的小孩,應該要做指紋庫,目前只有當兵的男生或曾經有前科的人有指紋庫 像這樣子無法說明自己名字跟住扯電話的小孩其實應該要建立指紋庫,以免走失的時候找不回來 指紋庫爭議: 1. 指紋的皮膚脊線在胎兒時期就開始形成,大約懷孕第3個月開始發育,到第6個月左右基本形成;出生以後,紋路的基本特徵會伴隨一生 2. 《戶籍法》原本規定,14歲以上申領國民身分證要按捺並錄存指紋,不按就不發身分 而2005年司法院釋字第603號認為,這種以發身分證為條件、全面強制蒐集並建立人民指紋資料的作法侵害資訊隱私權且不符比例原則,因此相關規定不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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