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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遺產問題

父親重病在醫院期間,母親曾從父親的銀行帳戶提領約新臺幣 30 萬元,原本是打算作為父親醫療、照護及後續喪葬費用使用。提款卡都是由母親保管。 父親共有四名子女,其中兩名是前段婚姻所生的子女,與我們同父異母。目前我們擔心,日後其他繼承人可能針對這筆提款提出異議,甚至採取法律行動 想請問: 如果另外兩位小孩告我們拿了父親帳戶的錢,儘管我們是作為喪葬費用的話,這樣告成功的機率大嗎? 再來就是建不建議找代書或是律師幫忙😔 我們目前採取的預防行為,就是將醫療、喪葬一切的費用收據收好。 想請問我們現在有沒有什麼安全的處理方式,以及哪些事情現在不該做的 補充:那兩位小孩對父親一直以來都不聞不問,父親是我們在照顧的😔 下禮拜平日會去諮詢法扶,只是目前有些擔心所以還是放上來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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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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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前的兩年內贈與都叫遺產。必須再扣完遺產稅以及配偶分配所得後,進行繼承人平分
如果父親生前有將銀行帳戶交託母親並指示母親可代爲提領帳戶存款作爲醫療照護等費用,只要你們把所有支出收據都保存好,應該沒問題。因為父親有委託母親,口頭也算,夫妻之間的委托很少在寫什麼委托書的,特別是這些錢又是基於病人醫療及生活所需。
B2(已編輯)
生前提領,把費用單據收好,通常沒問題。若父親過世,委托就結束了。此時再去提領,可能涉及「偽造文書」 或許「親人死後提領」所在多有,不少人可能都如此行,通常炸開的主因就是「爭產」,也許提領人覺得他提領用於喪葬費屬「公款公用」,然既然被繼承人已過世,委托關係自然消滅,絕不能再去銀行領錢,否則要是有其他繼承人想多分產,這就變成把柄了。
B3(已編輯)
公證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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