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門路租房避雷

國立中興大學
哈囉~因為最近看到蠻多人在版上找房,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我之前租房遇到的雷事讓想找房的同學可以避雷,也提醒大家提高警覺,防人之心不可無。我另外之後還會寫一篇租房經驗分享讓大家參考我在處理這堆鳥事時學會需要注意的事情。 我之前是住在在南門路巷子由某老師經營的學苑宿舍,入住前三個月就講定談好了,當時房東講法是一個月電費5元 夏季6元,結果等到我入住當天改成電費5.5跟夏電6.5元,之後合約期間內更是漲到了6跟7元,原本合約上的水費是不收的,後來也發通知說要改收100 。有人跟他反應卻只得到了:「別人都沒問題乖乖繳,怎麼只有你有這問題…」的回應🤯🤯。 當時看房時要入住的那間還有房客在,房東開了另一間介紹說要入住的那間冷氣是換新、變頻的,入住後才發現冷氣舊到都泛黃,當時也問了假如有意外要提早退租會需要付多少違約金?他說只需付800元清潔費就好,真的要解約時又被刁難,講好只簽十個月真正簽約當天才說沒有這回事…每個在看房時說的承諾沒有一個兌現。入住後熱水器壞掉,講完隔了一整週都沒修好,我寫給他再次詢問時,他第一句話居然是:「所以你會冷嗎?」雖然幾天後有修好了但還是讓我非常傻眼🙄 前面遇到那麼多鳥事我覺得就算了,想說反正也沒有需要一天到晚需要跟他有交集,然而真正讓我決定搬走的是因為這學期開學發生的事。 寒假期間我回台北一個月,這期間浴室水龍頭老化漏水淹出來,加上天氣忽冷忽熱使地板磁磚隆起爆開。跟房東講完我整整被大罵一小時推諉因為我用水孔防臭墊蓋住排水孔才造成,然而我也很無辜,因為之前浴室排水孔會跑蟑螂上來還會飄出臭味他說是正常現象,寒假前也沒有漏水。他水龍頭壞掉欸…沒壞掉也不會淹啊…請磁磚師傅來看後說這地板本來就老舊空心,冷熱溫差大就會這樣,報價後我表明願意以回復原狀的金額和房東分擔,但房東堅決叫我要付整間打掉重做金額來算,還語帶威脅說若只計算回復原狀就要連同傢俱這段時間有水氣一起算,家具沒有損壞或泡水痕,但他咬定以後可能會發霉,還說前房客留下的櫃子不打算跟我算已經對我很仁慈了🙄,於是我前前後後去了區公所詢問5位律師一致表示我在法律上完全沒有需要賠償,今天水龍頭壞掉是出租人(房東)需要負責修繕的,地板爆裂結構體也是出租人要負責,跟有沒有蓋排水孔沒有關係。我跟房東就租約內容和法律上的責任歸屬談,他只是重複跳針的講沒有這種事,堅決一定要我賠全額,讓我非常無奈,整整半個月我的房間因為談不攏都沒有修繕,房東就讓我在地板磁磚爆開不安全的房間生活。 環境實在不能居住,跟他說我要提前終止租約,他卻說他的租約裡載明沒有他的同意就不能解約(是賣身契嗎!!),這部分後來也被律師們打臉了。而且我當時跟他租約談好簽到六月,結果因為我疏忽,沒注意到他把租約其他頁的日期寫到八月,就被他要求我必須待到八月,真的讓我無言。 最後,在被房東各種無賴又無理說法和自以為是天的態度氣到,我先寄出存證信函表示終止契約後,他才稍微妥協,我也因為實在不想再跟這種人有牽扯,最後以回復原狀的1/3修繕費加提前解約一個月押金了事。 結清當月水電費和差額後,退租程序各項費用結算表上雙方都已簽名也寫明已付訖,房東還想敲詐我,騙我說我金額算錯要我再補2000給他,白紙黑字還有錢都擺在他眼前還睜著眼說瞎話! 還慫恿我說:「如果覺得寫錯或算錢不會算可以把現有合約撕毀重擬就好。」 (合約撕毀後,他是可以不承認我有和他和解的事實的,沒有實證對我超不利),如此不擇手段愛錢的方式還自稱是老師真的讓我無言以對😐😐。遇到這樣的房東真的要小心,看房簽約也要看仔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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