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沒過就是惡法!?
選後好幾天了
打開FB, IG總是會看到一堆文章
批評根本不該用公投決議任何議題和政策,應該要廢公民投票法
說實話心覺得好累
我是異性戀 但我14.15投同意
因為我認為那是彩虹族群應享有的人權
開票結果出來我也很難過,為彩虹族群感到傷心和惋惜
這次中選會確實有很大的疏失責無旁貸
選務人員也有極少數人沒有秉持行政中立又缺乏專業訓練
但是這就是公投出來的結果
不合意難道就完全沒有參考價值嗎?
坦白說 選前平權方不是信誓滿滿自己是多數嗎?
怎麼結果出爐又覺得公投該廢了?
從婚姻平權.東奧正名再到九合一選舉
以上的少數方抓緊黑箱.程序正義等爭議不斷砲轟
今年選務確實有很多問題
但是請大家冷靜下來
找到有機會翻盤或是爭取更多認同的方法吧
不要再發文引起爭執和對立了
會按讚回覆的
永遠都是同溫層
背後則是沉默的螺旋和你們口中民智未開的死老人
而這些死老人是我們的父母啊父母
看到這種激進言論我心都涼了
選前我和妹妹也跟我們的父母談過了
我們沒辦法改變他們的想法,雖然遺憾但我們選擇尊重
這次公投告訴我們的
除了選務問題
除了主流民意
還有伏爾泰:「我不同意你所說的話,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所提倡的言論自由
這項基本人權,大家是不是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