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教職員後續

前情提要
副校長在記者會上說調閱紀錄後本次肇事者與上次撞到我的並非同一個人 但下午接近五點時教官才打電話與我確認車禍日期與時間,並說查詢我的名字並未找到紀錄,因此不知道副校長查閱的是甚麼時候的紀錄。 其次,我在配合提供大概(印象中)的月份、時間與地點後,教官又致電跟我說確認過,並非林女職員。 但我詢問到當初校警並未查看他的證件,只查閱我的,怎麼會有對方的紀錄,教官告知原本沒有檢查到我「完整的紀錄」,但能確定肇事者並非林女職員。 我又詢問撞我的駕駛是誰? 教官:個資問題不能講 那好 畢竟我也沒有證據,但學校已經查證確定當時校內發生車禍,所以學校至少有兩個教職員應該被處分,對吧? 教職員個資是機密,啊我的是傳閱板嗎,所有人路過都能簽到看一下🫠
愛心
驚訝
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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