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萬+次曝光

性騷擾稱對方5公分、5秒判賠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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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4 年度竹簡字第 411 號民事判決
「不過話說回來了,分手就再找一個嘛,一直執著前女友一再抹黑她,是不是你有什麼把柄再她手上?例如你們分手的理由是你只有5公分或5秒鐘?如果你前女友上迪卡公開這件事,你覺得鄉民會相信她還是相信你?5公分或5秒鐘,只是舉例猜測,說不定充血後才5公分」等語 被告性騷擾成立並經成功大學書面告誡處分 法院認定「任何成年男性在相同環境、背景下,被人指摘只有5公分、只有5秒鐘、充血後只有5公分等語,當已足使人感受到不快、侮辱而人格尊嚴遭受冒犯,且情節重大」 5公分判賠八萬元 說別人3公分的自己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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