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全部留言
作者置頂

原 PO - 國立成功大學
高資產自然人(自然人專業投資人):必須同時符合財力與經驗條件,並向往來的銀行或證券商申請:
財力標準:提供本國或外國金融機構開具之財產證明(存款、股票、債券、基金、外幣等可投資資產)達 新台幣 3,000 萬元以上;或在單筆交易金額超過 300 萬元且於該金融機構的存款和投資總資產超過 1,500 萬元。
知識經驗:申請人需要具有金融商品投資經驗與風險辨識能力,通常由銀行或證券商以問卷或面談方式確認。
書面簽署:申請人需簽署同意書,確認瞭解投資風險並同意成為專業投資人。
取得專業投資人資格後,可享有 一般投資人無法參與的投資機會,並獲得交易上的額外優勢。
可投資更多元的金融商品
海外債券(如美元高收益債、新興市場債)
結構型商品(如可轉換債、資本保本票據)
私募基金與對沖基金(如私募股權、避險基金)
槓桿與反向 ETF(如 2 倍槓桿 ETF、VIX 相關產品)
未上市公司股權投資(如創投基金、Pre-IPO 投資)
👉 一般投資人無法直接投資這些商品,必須具備專業投資人資格才能購買。
B1(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