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航太必修的一些想法

megapx
這堂課來自各個系所的人,所以肇事的同學或許也不是航太系本系的人,希望大家不要開地圖炮,對於此事想告訴老師和這位同學一些想法。 關於這位同學在考卷發還後,利用非公開手段變更原本的作答內容,並試圖欺騙老師以獲取更高的分數,我想這在法規上屬於明確的舞弊與偽造行為。 一、成大校規 ➡️ 《國立成功大學學生獎懲要點》第十條第二款: 學生若有「竄改成績或學籍等相關資料,情節較重者」,予以記定期察看。 ➡️ 《國立成功大學學生獎懲要點》第十一條第二款: 若情節重大者,甚至可以予以退學處分。 根據成大校規,考卷雖然是由學生本人書寫,但在老師批改、登錄分數後,該考卷即成為學校評定成績的正式依據,事後私自塗改並據以要分,屬於嚴重的學術誠信違規,我想老師應該將此為學生依校規處分。 二、刑法 ➡️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罪): 考卷雖然是學生自己寫的,但經老師批改並簽名/給分後,該「分數與評語」的處分權屬於老師(代表學校)。學生私自「變更」他人批改的痕跡或內容,屬於「變造私文書」。 ➡️刑法第210條第2項(詐欺得利罪): 學生透過施用詐術(欺騙老師說這是原本寫的答案),企圖使老師做出錯誤的誠信判斷,從而獲取不當的學分或分數利益(財產以外的不法利益),這在實務上具備詐欺得利罪的構成要件。 我想老師或許可以依據以上這些對學生進行懲處讓同學引以為戒,而不是用此方法來讓可能失常或是「沒作弊」考低分的同學分數很難看影響GPA或是被當掉。 或許老師的處理方式最快速也方便,而且這樣的方式也許也不會違反「個案處理應注意時效,且不因個人或少數人錯誤而懲罰全體學生」,但怎麼不想想既得利益這是那些考試「作弊」得高分的同學? 若今天大家都是沒有作弊的情況下發生此事或許我還會覺得心甘情願是我爛,但今天是作弊的人高分可以拿好拿滿GPA,而我只能像個小丑什麼都拿不到,甚至不知道會不會期末太爛被當。 今年修這堂課的大家都辛苦了,遇到這種有趣的同學,希望可以公布這位同學的名字,早日讓大家知道他有這種前科,知識靠考試測驗,品行靠法律測驗,希望老師能再好好思考處理方式,不要影響到那些沒有作弊的同學,而且我想依照這種方法,或許有機會成為航太最大刀。 總之,大家趕快去讀期末,避免自己成為那1/2。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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