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學分的架構是:
踏溯台南 1 學分
語文課程 8 學分(國文 4+英文 4)
領域通識+融合通識共 19 學分

其中規定
領域通識:至少 4 學分,最多 18 學分
融合通識:至少 1 學分,最多 15 學分

英文若經審核通過免修,免修的英文學分不會計入畢業學分,所以需要另外修「領域通識」或「融合通識」來補足。

我想詢問
英文免修後需要補足的 4 學分,是不是也會算在領域/融合通識的上限裡?
例如原本領域+融合通識共 19 學分,英文免修後要再補 4 學分,是否代表最多只能以:
領域通識 18 學分+融合通識 5 學分
來補到總共 23 學分?
還是英文免修後補足的學分不受原本「領域通識至多 18 學分」的限制?
學期間有分別到系辦、通識中心、外語中心詢問,結果每個單位都一問三不知,還跟我說你才大一還很多時間不用現在就在想這個
我真的謝謝成功大學^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