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年過60歲的劉姓退休教授今年2月在忠孝復興捷運站目睹一名婦人跌倒,他嘗試攙扶未果後,竟反被對方提告,並被檢方起訴;
案件發生以後,對劉翁打擊頗大,台北地院近日開庭,法官宋恩同也用自己的親身經歷,勸說劉翁相信行善的價值。最終雙方以11萬元達成和解,劉翁也當庭表示,即使重來一次,仍會選擇伸出援手,並期許自己能繼續相信行善的價值。
換成腸大爸比絕對會上訴到三審定讞
算一算律師費、交通費各項訴訟成本
大概3X萬吧!(搞不好官司還會打輸)
這件事告訴我們
忍一時風平浪靜 退一步海闊天空
選擇和解才是最省時省錢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