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當主持還要被火舞社幹部控訴?

大家好,我是火舞社前幾次活動的主持人 花了一點時間整理期末週前後跟火舞社發生的一些事情,主要是不想被冠上莫須有的罵名 有興趣有時間吃瓜的可以來看看 極簡版吃瓜:花了7-8個小時幫社團追了五千的款結果因為處理了會影響本人到工作上的人員異動導致被認為越權,所以打算不無償幫忙主持了,結果被說增加社團支出負擔。 正式版本: 背景: 本人——從上學年度下學期以新生身分因救急、與總召們私下交情開始做主持並獲得兩位總召的感謝,本學年未接幹部但依舊被邀請做主持,迎新時有收到社長及活動的飲料,成發則是活動個人名義的飲料。 主持照例來說為幹部責任,本質上本人為救急、情義幫忙,故從頭到尾都沒有「有義務當主持」這一說。 完整事件+時間: 週三晚—— >社遊預算表出來 週四早—— >發現住宿費過高>詢問活動>活動說是行政出問題沒有先統計人數導致>請活動交接並與商家詳談>商家拒談並說不寄出收據了>周五下班前需完成報帳 週四午—— >問行政姐姐是否可報明年>姐姐說明系統並表示沒辦法 >打電話給活動說明情況,提出兩個方案:1. 去宜蘭民宿現場拿收據2. 儘量申報其他收據 >姐姐提出社團紙本成果尚未繳交無法批社師費用,因週三已傳email但沒得到解決故而詢問我 >以與姐姐對話的完整截圖傳給社長、副社與活動催促社團成果表並獲得解決 週四下午—— >幹部找到老人去要>向幹部提出老人不知情並且民宿方態度並不好的擔憂,以及若真的無法則我與室友可前往(需兩人是因為我沒有駕照,而民宿無法步行前往,室友非本社社員) >幹部決定我與室友前往,並與民宿方談妥7. 取收據 >民宿方要求結清尾款才可提供收據 週四晚—— >我與室友到達宜蘭,民宿方說明需晚半小時 >拿到收據後23.點回到社辦>提出想看完整聊天記錄 >發現民宿方在此之前有多次強調加床部分可改,以及反復確認開收據後無法更改金額,並且反復強調寄發票並不會比住宿當天拿更快(感覺是民宿方一直都沒有要寄急件的意思、並且由之後行為推斷是因為尚未付完全款),但這些部分活動都沒有在早上進行交接,並且在早上我去與民宿方談時民宿方截圖問活動,活動直接與民宿方表達她不知情是我們內部沒談好 >繳交當天車票購買證明>反復向總務確認民宿收據會在周五早晨送予課活姐姐並收到總務保證 >順帶提起希望與幹部一起結束主持任務,接下來如果學弟妹有需要則需以外聘方式聘請 >總務、活動、器材將我帶至社辦門外 >總務置疑為何姐姐找我說沒繳交紙本成果的部分,我再敘述一次完整因素 >總務說有聯絡姐姐叫姐姐不要再聯絡非幹部的人(說實話我希望他跟姐姐傳訊息時至少不是這麼無禮的態度,姐姐是因為一直找不到人+剛好我去問事情才順便請我問的......) >總務認為我一整個學期下來我越權,並認為自己是社團以來社長下來的命脈,是社團中權職第二大的,同時認為社長個性太軟無法管理好社團事物接下來由他扮黑臉(後得知副社長對此事完全不知情,社長及其他幹部略有耳聞要說越權的事情但不知道詳細會怎麼說) >先解釋會管民宿的原因再詢問其他越權行為以便之後預防 >總務提起社團成發彩排檢討時我兇一個臨時要變更到音控臺的女生(即便總彩時多次詢問是否有人無法勝任自己工作而該女生一直未提出,最後的緣由也僅因為腳痠,檢討會結束後本人也有再去安撫該女生情緒並解釋原因) >解釋因為會影響到主持工作並且檢討時一直未有幹部提出才會當場罵人,並希望往後幹部有任何相關質疑請當場提出以免造成誤會 >離開社團稍作冷靜五分鐘 >回到社團表示因此不想繼續幫忙主持,若有需要比照下屆辦理 >本人離開後總務開始控訴我想撈社團好處給社團增加財務負擔 >總務後來於深夜打給社團其他人緊急要求簽其他與核銷相關文件,並在被詢問收據何時送予姐姐時反復更改,理由是因為社團事物繁忙需要睡眠 周五午—— >12點總務將收據交給姐姐 說實話如果中途隨時提出認為越權或是不妥我都會進行改善,但一部分我認為不會是在全部活動結束並且我在為社團利益跑了一整天之後來跟我說這件事。 另一部分我認為檢討本來就是凡是有參與活動的工作人員都有義務提出看到的問題並進行改善,也許認為本人態度語氣可以改善這點本人可以接受,但若要將此事上升為越權則本人認為不合理,或是以後直接規定檢討只有幹部能訓話/提出問題。 另外,幹部們都有參與上一學年度的活動與檢討,應該要知道主持這份工作是幹部責任,而非社員責任。 我只是提出我要結束無償承擔本就不該是我來承擔的工作,並提出若後續需要幫忙可以花錢請我幫忙這個額外方案(原意只是擔心如果真的找不到人可以以這種方式幫忙),但並非在活動前極限時間內提出,也沒有要求社團必須請我,故認為控訴我「想從社團撈好處」(總務貼文原文)完全是不實指控。
愛心
哈哈
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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