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HUR+ 新增的那三位,一點我的看法

前情提要
(文有點長,分成幾段,慎入。) 一、關於斐立普 我先講DD52時期的事情,再繞回談我對這三位的想法。 我三年前有看DD52每一團的幾乎每個舞台,當時我並沒那麼喜歡風暴黑桃,因為我覺得這種類型的音樂我在其他地方早就聽過了。 我聽歌會看幕後名單,知道音樂是斐立普做的、許多歌是張伍填詞、G5SH的其中一或兩位參與後製。但我當時覺得他們就是來拿錢辦事然後把事做好(聽詞曲咬合的程度、混音的人聲處理,以及看點擊數就知道也確實做得很好)這樣。 當時我知道十三位女孩有實力,但我不覺得她們很有特色。 這絕對不是說那時候的她們不好,而是她們還沒出道當然還在摸索要走怎樣的路。其次是,呃,在這個網路時代,要讓一個花很多時間聽很多音樂的觀眾覺得有特色太難了。 追DD52的時候我最喜歡烈焰之心,因為其中三位團員特別有演唱實力且這樣的音色搭配這樣的舞蹈和美術我以前沒看過。(可惜這團後來沒有了。) 後來有一天忘了為什麼知道斐立普簽下黑桃的其中六位組成偶像團體,我整個黑人問號、嚇到吃手手。(懶得找圖請見諒。) 斐立普要親自下去成立廠牌做女子偶像團體??? 三小??? 有些人可能不知道,斐立普在做女團之前是嘻哈廠牌機械貓音樂/任意門娛樂的老闆。 他推過最有影響力的幕前音樂人是違法三人組(呂士軒、張伍、SJIN),後來呂士軒單飛有些歌紅到一般人會放在歌單裡面(人我就不確定算不算紅了),其中某些也是他操刀的。 但做偶像團體???(根據定義)偶像團體就是會有一群人瘋狂迷上,且不致太過與社會主流價值觀背道而馳,才叫做偶像。 做出這樣音樂的人,要去做偶像:
這是斐立普和崔欽翔與另一位歌手的作品,收錄在電子音樂廠牌派樂黛出的合輯:
附上兩首他幫呂士軒操刀,應該可以算是紅起來的歌:
這些藝人的定位、這些音樂和偶像根本是兩回事吧? 我也知道斐立普做過廣告、影片配樂,但這和推偶像也沒什麼關聯呀。 一般流行音樂編曲算是幕後,但嘻哈圈子有一個特殊的文化是會把編曲製作(Beatmaker、做Beat的人)也當成算是幕前、和歌手一樣不可或缺不可取代的人。 所以我是違法的「所謂粉絲」,也是斐立普的「所謂粉絲」。 (我說粉絲是指我喜歡他們的音樂,信賴他們產出的作品是我喜歡的所以我會點進去聽,會到處推,這樣而已。) 二、我怎麼入坑HUR 因為我是斐立普的粉絲,斐立普操刀的藝人HUR出的作品我就會去聽聽。 我聽一張專輯的習慣是打開Spotify從點擊數字最少的開始聽。 聽完整張專輯之後直接愛上。 其實許多曲目很明顯在挑戰一般台灣人(甚至世界上大多數人)的聽覺習慣,甚至有些曲目不太像是HUR的作品,反而更像把HUR六人的Vocal當成六把樂器。 然後又看了她們的MV,好有質感且有很多會打到我的點,不是一般的MV。 我好喜歡啊~~~這是我這輩子第一次開始追「所謂偶像團體」。 三、 其實在聽完整張專輯後,我有一種感覺是:斐立普做這個女團,除了想吸引到大多數會聽流行音樂的人,還有打算吃下「平常會花很多時間聽很多音樂,但以前絕不追偶像團體,甚至對於作品主流的歌手藝人會有排斥感」的那群聽眾。這群人不太會有所謂的追星行為,但這群人會花很多時間推廣音樂或花錢支持喜歡的音樂人。而且這群人在聽眾過度分眾的數位時代,在台灣現在也多到一個程度了。(我以前從來沒有想過這輩子會追偶像團體,不過我也會聽主流歌手的歌就是了。) 去拆解第一張專輯的元素,《NEED NO MORE》算是華語抒情歌(但MV做的很有藝術感也很有記憶點)、《Pain Killer》是一般的舞曲。 其他曲目有些是抒情歌的旋律搭上搖滾或電子的編曲,而有些作品就真的沒在管能不能紅了,甚至離臥室電音人找了唱歌的人愛怎麼搞就怎麼搞的感覺還滿近的。 我上網查了一下,有些粉絲會覺得第一張專輯「大多數」的歌很難推給身邊的人。 但是如果這張專輯大多數的歌很好推給大多數人,我現在就不會在這裡發文了。 我講這些,也不只關乎我個人喜好。 一般人的聽覺習慣是聽到熟悉的音樂會比較容易接受,但反過來說一種音樂會讓人熟悉代表這種音樂在市場上已經多到一個地步了。所以從「營運一個團體」的角度來說,如果大多數的歌都很好推給大多數人。這等於HUR要跟每年全世界所有大型且背後有大資本可以在全世界瘋狂打廣告的唱片公司推出來的一大堆主流藝人(包含韓國三大娛樂公司每年推出的一大堆團體)爭搶同一群聽眾的注意力。 這不論商業上或作為藝人的獨特性上都不是好事。 然後其實我覺得斐立普幫她們帶了一批黏著度很高的粉絲過去,這些人本來是聽嘻哈聽獨立音樂的,他們不一定會有一般常見的追星行為(跑每一個校唱商演現場、做應援物、投票、第一時間搶購限量商品等),所以可能大多數時候存在感很弱。但這些人長久下來帶來的錢和自主推廣是很可觀的。 (我就是在說我啦,我不會想急著在第一時間去弄募資的東西,也沒打算買限量的方案。但之後一定會去,而且我給的錢一定不會少。) 四、新增的三位成員 一般人愛上一個藝人或團體的過程是「先被幾個點侵略到心裡」,然後覺得其他東西質感夠好。要更有黏著度就要有其他足夠多吸引一個人的點。 斐老闆第一張專輯的音樂製作方向是想辦法盡量讓所有聽眾都能喜歡其中幾首歌,而讓這三位成員常態性的加入怎麼看都像是相同邏輯的產物。 例如這九個人的外型都完全不一樣,各是九種不同的型。 很多人說詩雅不像HUR的風格,但喜歡HUR作品的人可能也會同時非常喜歡她那張臉。 然後我有一種感覺是公司打算讓香蘭用這種方式累積人氣之後單飛出道,讓公司能吃下更大的市場。我覺得也沒有什麼不好,香蘭這個藝人本來就相較於HUR在「剛出道時」會有比較好的市場接受度(講直接一點就是香蘭能唱也能唱得夠有特色也適合她定位的音樂台灣人的耳朵會比較習慣)。 〈夜晚的你〉怎麼聽都像是為香蘭個人以及另一群不一定和過往粉絲重疊的聽眾打造的。 有些人不希望後進來的人瓜分自己最喜歡的團員(這叫做「本命」嗎?)的資源和曝光,但這個時代娛樂產業觀眾本來就是因為feat來feat去認識的呀。 AOA作為一間公司之後如果要成長,想要讓旗下所有藝人共好拿到更多其他方面的資源,這本來就在策略上要有所取捨。其他大的唱片公司也不會單看藝人是新進還是後進或過往成績,來衡量要給藝人多少曝光。 公司壯大之後底下所有藝人也能一起有更高的知名度,以及其他更好的條件去談商業或其他方面的合作。 AOA的社群行銷真的需要加強沒錯,也需要更理解偶像文化。 但我覺得他們在平衡團體特質和市場接受度之間的平衡是做得非常好的。 或許他們沒有在過程中照顧到某一群粉絲的心情,這部分確實是他們必須多和粉絲溝通的,但你去觀察過去幾年在台灣不論個人或團體出道的藝人,技能點加總起來跟她們差不多的,大多數是什麼「下場」, 我會覺得以在台灣做偶像團體來說,公司已經把六位女孩們的星路鋪得非常順了。 寫這麼長最後還是放個募資連結:
愛心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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