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商二宿記點標準
國立屏東大學
上學期照著單子整理了,反覆確認三次以上
第一次評分的也提出問題也改善了
(還爬上床檢查了兩次)
後來大家都走了
來了第二次評分的人居然沒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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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邊很多同學都因為這樣被記點
而我也在第三個禮拜結束後被通知
找我簽名的同學/學長也只說了髒亂
這看起來像是誰的問題呢?
單子上寫的做到了
一審的部分也改過了
然後在完全沒有辦法做改善的時間點被記
理由還只有髒亂?
正常人都會火大吧。
是怎樣,很缺清潔工?
這種莫名其妙的記點方式真的是新理解欸
啊我有看到前一篇文啦
我只是不想看到這問題沉下去。
補充:
剛剛看到四月初就要搞定下學期宿舍的問題
為什麼都已經二十幾號了才來告訴我?
好像覺得我很閒都沒課欸
還是只要下課我就要去做清潔工?
這種東西開學就要告知了吧
重點是還延後開學,時間更少
這樣搞不會讓大家覺得你們比較勤奮好嗎?
只求住個宿而已有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