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長發這個是可以的嗎?

國立屏東大學
學生會會長在公開平台揭露廠商相關機密資訊,這真的是一位學生自治組織最高負責人應有的作為嗎?
明明知道廠商是透過招標程序進駐,也清楚相關資訊可能涉及商業敏感內容,卻仍選擇將租金等資料公開於社群平台。究竟是缺乏基本的保密觀念,還是根本沒有意識到這樣的行為可能對學校與廠商間的信任關係造成影響?
身為學生會長,應該以維護學生權益、建立校方與外部單位的互信為己任,而不是為了短暫的聲量犧牲應有的專業與責任感。
公共職務代表的不只是權力,更是對資訊處理與言行舉止的自我要求。希望相關人士能夠正視自身責任,而不是讓學生自治淪為情緒宣洩與政治表態的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