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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書院院辦:行政管理,不該建立在踐踏學生權益之上

(幫擴本人並非原po) 近期,清大書院院辦以「已事先公告公共空間請勿放置私人物品」為由,大規模清除仁廚、仁講內的桌椅及物品。然而,真正令人憤怒的,不只是這次清理本身,而是院辦從公告內容、執行方式,到事後回應,都暴露出對學生權益、書院文化與共同治理精神的漠視。 更令人遺憾的是,這並不是單一事件。 自114學年度下學期以來,院辦一連串行政作為,已讓各書院小組、齋民、齋團隊及導師疲於奔命。許多原本建立在互信與合作上的機制,不斷被院辦的行為所破壞,學生投入大量時間維持書院運作,卻一次又一次感受到自己的努力不被尊重。 書院,不應只是另一棟宿舍 書院存在的意義,從來不只是提供住宿空間。 它之所以有別於一般宿舍,在於鼓勵學生自主學習、跨領域交流、多元文化發展與共同生活。各式各樣的學生小組、公共空間與自主活動,不只是書院的特色,更是書院教育最核心的價值。 仁廚,不只是擺放桌椅的地方,而是承載著歷屆學生共同累積的成果。酒吧小組、咖啡小組,以及其他學生團隊,多年來投入大量時間規劃活動、維護設備、建立空間文化,只為了讓更多學生能夠交流、學習、分享。 如果書院的管理方式,只剩下要求公共空間像一般宿舍一樣「清空、整齊」,那麼書院最珍貴的價值也將隨之消失。真正值得保存的,不只是空間本身,而是空間中孕育出的文化、社群與學生自主實踐的精神。 一紙公告,不代表可以任意處置學生共同努力的成果 院辦公告僅寫明「請勿放置私人物品」,卻未事先造冊標示哪些物品將被清除。然而,對各小組而言,放置於仁廚的設備、桌椅與器材,皆是在歷任書院導師同意下存放,作為公共使用的共同資產,而非個人私有物品。因此,各小組自然不會認為這些屬於公告所稱的「私人物品」,更不會想到院辦竟會直接將其清除丟棄。 這些物品並非憑空出現,而是歷年來書院導師協助爭取經費所購置,或由學生自行募集資源、親手製作而成,是一屆又一屆學生共同累積下來的成果,也是書院文化的重要象徵。 尤其酒吧小組與咖啡小組,多年來投入大量心血經營空間、添購設備、維護器材,只為了讓更多學生能夠交流、學習與使用。然而,院辦卻在未逐項確認物品歸屬、未與各小組充分溝通的情況下,以一句「已公告」為理由,將這些共同資產一併清除。這樣的行政作法,不只是粗糙,更是對學生多年努力的不尊重。 「都已發霉或損壞」,真的是事實嗎? 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院辦事後表示,被清除的桌椅「都已發霉或損壞」。然而,就許多學生的實際觀察而言,其中不少桌椅仍可正常使用,並非毫無利用價值。 如果院辦認定物品已達報廢標準,那麼請問: 1.是否有客觀的檢查依據? 2.是否曾通知實際管理或使用的小組確認? 3.是否有完整的造冊、報廢或處理紀錄? 若沒有,這樣的說法又如何令人信服? 事後要求學生到草皮「自行撿回」 當學生詢問自己的物品去向時,得到的答覆竟然是:「若有問題,請於指定日期前自行取回。」 也就是說,學生要自己到仁齋路邊草皮撿回那些本來就不該被隨意丟棄的東西?? 院辦隨意丟棄公共物品就有問題了,憑什麼是學生要自己來撿回? 甚至當學生詢問: 「院辦自行丟棄後,是代表會全面重新購買新的用品嗎?」 院辦僅回覆: 「之後會再評估哪些物品會重新購買補齊。」 請問,這就是書院對待學生共同財產的方式嗎? 學生共同使用的設備,被隨意堆置於路邊草皮,再要求學生自行前往尋找,這不只是行政程序失當,更是對學生基本尊嚴與共同財產的不尊重。 公告從來不是行政單位可以忽略程序正義的免責聲明。 當公告內容模糊不清,當公共物品與私人財物沒有任何區分,當管理單位既未造冊,也未通知實際管理的小組,就直接進行清除,最後再將所有責任歸咎於學生「沒有移走」,這樣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負責任。 我們真正失去的,是書院最珍貴的價值 我們真正質疑的,不只是一次清理,而是一種行政態度。 一種把學生視為被上對下管理的對象,而不是共同經營書院夥伴的態度。 書院之所以珍貴,從來不是因為一棟建築,而是因為歷屆學生、導師、齋團隊與各小組共同投入的心血。 當行政單位可以用模糊的公告與草率、不尊重的行事方式,抹去多年累積的成果;當學生辛苦建立的公共空間,可以在沒有充分溝通下被任意清除;當行政效率凌駕於學生參與和書院文化之上,那麼真正被破壞的,不只是幾張桌椅,而是學生對書院最基本的信任,以及書院一直引以為傲的自治精神、多元文化與共同生活價值。 我們正式提出以下訴求: 1.向受影響的小組、齋民、導師及所有學生公開說明並致歉,正面回應此次事件所造成的疑慮與信任危機。 2. 建立透明且合理的公共物品管理制度。 根據 國立清華大學學生宿舍自治規程第四章第九條齋長之職掌:一、平時工作:(七) K書中心、交誼廳、廚房、簡易廚房、舞蹈教室…等宿舍共同使用的公共空間之使用管理。 宿舍的公共空間管理權限本就是住宿組賦予齋團隊之權利與義務,因此齋團隊也早在多年前就已擬定管理辦法,並公告於公共空間借用系統中,院辦在未經討論後就於7/22單方面指出:目前6月10號開始我們辦公室收回所有空間,此作法完全不合理。 因此在此呼籲:未來院辦若需清理公共空間,應事先完成物品造冊、公告清單、通知實際管理單位、提供合理認領期限,並建立完整保管與處置程序,而非直接清除或棄置。 3. 針對此次遭清除、丟棄或受損的公共資產,提出具體的補償與重建方案。對於歷年導師爭取經費購置、學生自籌或製作、各小組長期維護的設備與家具,院辦不應僅以「之後再評估哪些物品會重新購買補齊」作為回應,而應與各小組逐項盤點損失,說明補償方式、重建時程及經費來源,協助恢復各小組正常運作,並承擔此次行政作為所造成的影響。 我們所在乎的,從來不只是幾張桌椅或幾件器材,而是歷屆學生、導師、齋團隊與各小組共同打造、共同珍惜的書院文化。 我們期待院辦正視此次事件所暴露的程序缺失與溝通問題,以具體行動回應學生,而不是讓一句「已公告」成為推卸責任的藉口。 如果今天可以因為一紙模糊的公告,就輕易抹去多年累積的成果;那麼明天失去的,將不只是公共空間裡的物品,而是學生對書院的信任,以及書院存在的真正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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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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