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開台北大學台北校區學生會的醜陋嘴臉2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
議員候選人資格審查疏失,導致後續更正候選人名單。僅用「因檔案下載缺漏之行政疏失,致名單缺漏,經行政確認審核後確定名單」短短三句話,未作出合理、詳盡的說明與補充相關資訊,有讓人很難不聯想到第六位學生議員候選人是透過選委會的內部程序、內部關係獲得參選資格之嫌。而選委會主任委員楊昀臻,面對行政上的缺失,應本人公開說明並向學生、參選人致歉,然事實上僅躲在學生會背後,任由輿論與事態發展。
選委會主任委員楊昀臻應公開直撥、錄音、錄影,向後續補辦登記之候選人、其他候選人與信任學生會之學生致歉,並在學生會的官方社群張貼。選委會應整理完整事實資訊(如:候選人資格審查登記時間、資訊),並公開至學生會官方平台。
至於選委會主任委員楊昀臻道歉後,鑑於學生會正副會長、學生議員選舉為學生自治中不可或缺的環節,疏失、怠惰之情節重大,應負政治責任,即公開道歉後引咎辭職學生會既有擔任幹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