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581髮膠聯盟打球受傷了
國立臺灣大學
要怪的就是美國的NBA
美國整個趨於變態的籃球圈
這個是眾所周知的事情⋯⋯
“美國人害的”這句話
他們要去深思
這一句話的背後,到底是什麼意義?
你可以叫一個選手去魔鬼訓練
但是你不可以叫一個選手真的變魔鬼!
我們要打的是代表作
而不是遺作!
他們如果要跟我論戰
我也可以⋯⋯
希望美國的籃球圈也可以因此變得比較健康一點!
美國的籃球文化,確實讓他們在全世界賺到了大把的鈔票
但是這種把選手當作神經病的真人秀,不值得推崇
這就是我所謂的「始作俑者」
一個藝人,靠他的本職學能、青春拼命去賺錢
賺了$100 ,竟然只能分不到10塊錢?
不紅的吃不上飯⋯⋯
紅的屢屢遭到網路霸凌⋯⋯
還要再傷害多少?
你們才知道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