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放手了

國立臺灣大學
5歲時認識你,你是竹馬,我是青梅。常常連同幾個小夥伴一起玩捉迷藏、鬼抓人。 一、二年級同班,你開始會拉我的馬尾,我會嗔怪的制止你的行為。你要求我讓你抄作業,我要求你分享零食給我吃。 五年級再次同班,我們都稍微成熟了些。環繞你周圍的不再是我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是同性好友,我亦然。但在抄作業和分享零食這事上,我們還是會分工合作。期間不乏有人調侃我們彼此喜歡,可當時的你否認,而我在聽到你否認後,為了面子,也跟著倔強地否認。 國中不再同校。但時不時會參加彼此的校慶園遊會,抑或是約出來吃飯談心。可自從你在國中交到第一任女友後,我便自主疏離了。我開始強迫自己喜歡上其他人,但最後發現我喜歡的人裡都有你的部分特質。 高中時你讀男校,我讀女校。你和女友分手了,我們的相處又變回之前的模式,會約定出來吃吃飯和談心。在北車補習的無數個夜晚,我們在附近的店家用餐或在下課時肆無忌憚的說著學校發生的趣事。 升上大學,你陸陸續續交了3任女友,每一任都不是我。只有在一次醉酒後,輕喚我兒時的綽號,抱住我並撫上我的臉頰,但我把你推開了。因為我不想不明不白的跟你在一起,我想要成為你口頭承認且公開的女友。酒醒後,我當面找你談論這件事,你卻顧左右而言他,遲遲不願。 現在我22歲,你交到第5任女友,而我終於對一個身上沒你影子的人動心。 我一直知道我對你的感情比你對我的感情深很多。我不想再當你分手後的第二選擇了。 你曾跟我說當朋友才能維持一輩子的關係,當戀人不太行。可是我從不這麼覺得,我對自己有信心多了,我接受不了你的說法。所以在我努力之下,我終於不喜歡你了。 謝謝你這麼多年的陪伴,但我要的不只是陪伴。我們仍能做朋友,但我想應該是沒有機會當戀人了。 今天細數回憶,恍然驚覺滿滿都是你的影子。祝我自己抽身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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