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哥停更的一些想法與勸告

國立臺灣大學
昨天晚上,🐻發文說這隻帳號會永久停更,理由是沒辦法忍受大家對他所愛之人的攻擊,進而開了另一個僅朋友可見的帳號,🐻學可能將走入歷史。
身為一個從🐻當初豪言放棄政大哲學正2時就開始關注他的人,想在這裡發表一點看法(也歡迎🐻的朋友截圖給他看)。
互聯網是沒有任何隱私的,在這個嗜血的社會裡,只要放出任何一點資料就可能被無限放大審視;從🐻哥的例子來看的話,🐻哥的本名、校系跟課表全部都被🐻哥自己公然地放在網路上(各位可以自己搜尋),我們可以很輕易地知道你是誰,這種彷彿裸奔的資料加上🐻哥自己爭議不斷的發言,只會讓自己更容易成為風口浪尖。
而從這次的愛人事件來看的話,先不論新帳號出現的原因是什麼,既然它作為一個目的極度明顯的帳號(只有🐻追蹤+帳號名),則或許就可能會淪為大家滿足好奇心的客體,當然我並不同意可能存在的要求追蹤或直接私訊行為,不過🐻哥統一概括為「攻擊行為」我想是有失公允的,而至於🐻哥指控我們「肉搜」該當諸多法條的部分,我希望🐻哥可以多回去讀書再來講話。
至於🐻哥極度爭議言論部分則族繁不及備載(爆嗆政法兩系教授、主張申論題多寫多分、在通識課大肆宣稱改作業題目卻連若林正丈都可以寫成林正丈、公然求偶、講話之乎者也等等),我則想用🐻哥某篇文的話回應:「人生又不是演給別人看的,只要不違法、不侵害他人權利,我愛怎樣生活就怎樣生活」。
既然🐻哥你有種把這些暴言公開丟上網路,那我們就應該有資格在不違法的情況下評論;而至少在我發過的文和留過的言裡,我並不覺得我有發表「足以貶損名譽」之行為,而只是單純發表我對🐻哥的看法。一樣,如果🐻哥認為所有針對你的評論全部都有觸法之虞,甚至搬出112憲判8來壓我們,主張「個人私德」不可評論的話,那麼請回去多讀點書:112憲判8通篇論述誹謗罪TB,有關私德部分僅一小段(而且也沒頭沒尾的),和你現在面對的情形並不一樣。
再説一個,🐻哥拜託不要再用查按謂非來寫東西了,很難受。我對你發表愛情、捷運踹人的什麼的內容沒有意見,但那個用詞造句真的看不下去,如果🐻哥你都有能力考進法律系了,應該也有能力多讀一點文章或文學作品,把自己很像半吊子國中生的文言文改一改吧?
網路上發表暴言的人很多,而每個人也確實都有發表自身想法的自由,我始終尊重🐻哥在網路上爆氣的權利,但我同時也對🐻哥自我中心且寬己嚴人的態度感到遺憾,既然有發表各種言論的勇氣,那或許就要一同承擔受到評論的可能,而不是用半吊子的法律名詞壓人,接著再繼續我行我素,如果你希望同為法律系的同學能有一個「身為法律人的素養」,那何不也反求諸己,試著找到自己和社會的一個平衡點呢?
當然,我並不是主張自己絕對正常,所以可以對大眾認為不正常的🐻哥發表公評甚至叫他改進。我只是希望認為自己絕對自由的🐻哥可以找到一個更好的立足點,並成功成長為一個他真正希望成為的人,無論是東京博士也好,抑或公法教授也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