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丙成事件懶人包圖表與詳細時間軸文字記錄。

來自文章 - 新聞出來了,葉黑出來打球啊

主要時間軸重點 2025年1月起:女學代多次在Threads等平台發文,反覆強調「自殺唯一原因就是台大」,描述崩潰、惡夢、對校安中心人員的恐懼,並公開批評學校相關人員。 校務會議公開發言:女學代曾以學生代表身分出席「國立臺灣大學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會議簽到表列有其全名,並親自簽到。會議為公開場合,有百餘名代表及校方人員出席。她在會中陳述所涉性平事件並指摘校方處置不當,隨即經媒體報導。因此,其身份與事件自該次校務會議後已公開,而非秘密。 葉丙成前校長候選人介入:2025年1月,葉丙成看到她表達自殺意念的貼文,截圖轉傳給她系所指導老師(楊前校長),表達關心。 2025年4月:衝突升溫。關於施壓指導教授離職,4月15日女學代發文點名葉丙成出來講話(圖片中紅框貼文)。4月21日葉丙成發文澄清:「我4/12曾問過教授前輩,這是前輩的回覆。我後來查,前輩單純是年紀到了而退休。」並附上對話,教授回覆「胡亂說,我是退休。」否認受施壓。 2025年5月:女學代持續發文指控。5月19日發文提及「夢到下體被插入很痛……緊接著出現葉名字」。5月21日稱「我從來沒有公開我的真實姓名」。之後多篇貼文tag葉丙成,稱其「利用權勢探詢我的個資」、「濫用職務之便取得性平案者姓名/指導教授等非公開資訊」,要求其下台,並表示「要不是你底下的人亂搞事……我也不會把你抓出來」。 2025年8月3日:女學代發文「撤告換畢業」。 北檢不起訴處分重點 經過近一年調查,台北地檢署對葉丙成作出不起訴處分: 個資法部分:葉丙成聯繫是基於學生公開自傷意念的合理關懷行為。台大相關人員證實有詢問校方關懷程序,行為屬合理。 公開發文部分:因女學代已透過公開校務會議與媒體報導公開身份,葉的發文主要是澄清事實與表達珍惜生命立場,難以認定有損害意圖。 指導教授退休經確認為年滿70歲強制退休,與葉無關。 (以下皆有證據留存) 2025年1月5日 女學代發文:「自S的唯一原因:台大。」 2025年1月5日 女學代發文:「再說一次,我自S的唯一原因:台大。」 2025年1月14日 女學代發文:「再說一次,我如果自S,唯一原因就是,台大。」 2025年1月15日 女學代發文:「我自S,唯一原因,真的就是台大。」 2025年1月17日 女學代發文:「最後,您們把我逼S」 2025年1月20日 女學代發文:「我自殺的唯一原因,真的,就是,台大。」 2025年1月20日 女學代發文:「我怎麼還沒跳。我應該跳吧。」 2025年1月21日 女學代發文:「如何安靜地重啟人生。這兩天的崩潰,threads上私訊我聊好多。聊著各種死法。」 2025年1月 台大校長前候選人葉丙成,看到女學代這些文字,截圖傳訊息給她校務會議時代表的系所的指導老師楊前校長:「可能要注意一下這位學生,她六天前寫的文字讓人替他擔心:」 2025年2月3日 女學代發文:「那我可以自殺,投胎重來嗎?」 2025年2月4日 女學代發文:「我自殺的唯一原因,就是,台大。」 2025年2月4日 女學代發文:「誰在乎,粉身碎骨的人,被迫放棄自己的名字、故事和人生。」 2025年2月4日 女學代發文:「那請問事發至今,學校給我什麼關心慰問嗎?」 2025年2月8日 楊前校長滿70足歲,依規定需要強制從台大退休,不得續聘去指導學生。 2025年2月12日 女學代發文:「簡言之,我的指導教授,再也受不了台大的「關心」壓力,直接退出研究所。」 2025年2月18日 女學代發文:「我真的隨時可以死。」 2025年2月19日 女學代發文:「有誰在乎,粉身碎骨的人,被迫放棄自己的名字、故事和人生。」 2025年2月28日 女學代發文:「甲生所言都不是事實。建議甲生接受精神醫療資源。」 2025年2月28日 女學代發文:「痛苦。無人在乎也無人知曉。」 2025年3月3日 女學代發文:「台大,從來沒有在乎,我的恐懼。」 2025年3月3日 女學代發文:「如果我今晚就離開,我是不是就不會再經歷到這些惡狠狠的言論。」 2025年3月3日 女學代發文:「太陽穴一直抽跳、頭痛到無法睡覺。」 2025年3月4日 女學代偷拍並發文公審校安中心人員與生輔組人員 2025年3月4日 女學代發文:「我自殺,唯一的理由,真的就是台大。」 2025年3月4日 女學代發文:「今天我只差沒說出:看是要往下跳,還是往上吊。」 2025年3月6日 女學代發文:「派一個退休教官aka校安中心經理周OO,一個大男人,全身深色衣服,跟著我一個女生,到底想幹嗎?她隨便尻我一拳,我就倒地不起了吧。」 2025年3月6日 女學代發文:「我自殺,唯一原因,真的就是台大。」 2025年3月6日 女學代發文:「周OO經理,您成功把我向死亡更推進一大步。如果這不是落井下石,什麼才是。」 2025年3月6日 女學代發文:「校安中心經理周OO就只有一個。」 2025年3月7日 女學代發文:「看到台大回復:學生所述與事實有出入。」 2025年3月8日 女學代發文:「我想對校安中心經理、生輔組林先生說:你們這樣對我和我的朋友們,你算什麼男人 算什麼男人」 2025年3月10日 女學代發文:「我真的覺得,台大比麥當勞還扯。但有人在乎嗎?排名有什麼用?完全不在乎學生權益,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教育部,呵。」 2025年3月10日 女學代發文:「睡前再聽一次被校安中心經理逼到崩潰的錄音。入睡不到30分鐘,我夢到被校安中心經理強壓在地上性侵。很痛,驚醒。」 2025年3月11日 女學代發文:「還好我有拍到雙方腳和磁磚。」(指自己的偷拍行為) 2025年3月12日 女學代發文:「一群男人欺負幾個女生,算什麼男人」 2025年3月12日 女學代發文:「被校安中心經理強姦的惡夢還很鮮明」 2025年3月14日 女學代發文:「上禮拜的今天,才夢到被校安經理ㄑㄐ的噩夢」 2025年3月15日 女學代發文:「我……夢到我被校安中心經理殺……」 2025年3月17日 女學代發文:「離開,唯一的原因,就是台大。主席、副學務長、校安中心經理、生輔組,他們當天訕笑的嘴臉依舊清晰。袖手旁觀。落井下石。」 2025年3月17日 女學代發文:「夢到被校安中心經理強姦的惡夢。我被他壯碩的身材壓在地上,插入。下體很痛很濕,腹部很脹。她冷笑看著我,我驚恐地大口喘氣。」 2025年3月18日 女學代引用上篇貼文:「滿兩週。今天夢到被槍殺。對方拿著2支槍。身為前教官的他,精準的槍法。我在會議室外那條走廊一直跑。」 2025年3月18日 女學代發文:「笑死。是多麼見不得人。台大,第一學府,副學務長、教授、校安中心、生輔組,敢做不敢當嗎?您們是怎麼把性平被害人逼到吐、逼到崩潰的?還是早就設好局了?」(備註:舍監被判有罪的是跟騷。性騷、性侵皆不起訴。性平會也不成立) 2025年3月19日 女學代發文:「看到列車進站,我有多麼想要往下跳。」 2025年3月21日 女學代發文:「你看我手上的傷痕,反覆提醒我被曾經信任的學校,台大,傷得有多麼刻骨銘心。」 2025年3月22日 女學代發文:「但有些故事真的太沉重,尤其加害人現在進行式。」 2025年3月30日 女學代發文:「如果我自S,唯一的原因,就是台大。」 2025年4月2日 女學代發文:「我一直想著,北檢偵查終結那天,應該就是我可以殺死自己的那天。」 2025年4月11日 女學代發文:「教育部某次長在今年1月,我的threads帳號受到一點點關注後,傳訊息給我的老師問:這件事情要怎麼處理。然後我的老師農曆年後第一個上班日,不堪其擾,一下子教育部,一下子台大,直接以退休為名,離開本所。」 2025年4月11日 女學代發文:「所辦助理跑來問我,發生什麼事?為什麼老師堅決請辭?她完全勸不動。」 2025年4月12日 女學代發文:「至於,哪位次長,傳訊息給我的老師關心,我想他自己知道。關心到,我要換指導教授了。」 2025年4月13日 新北警店刑字1144134583號提告女學代妨害名譽。 2025年4月14日 女學代發文:「我竟然夢到被次長叫過去兇罵了一頓。」 2025年4月14日 女學代發文:「接下來,我還是會每天請次長出來。」 2025年4月15日 女學代發文:「何況我才是性平案當事人吧!!!」 2025年4月19日 女學代發文:「請問葉次長,我被迫要換指導教授和題目,這難道沒有影響我到我的受教權嗎?」 2025年4月20日 女學代發文:「葉丙成次長,您告訴多少人我是A女?用什麼戲謔嘲笑口吻、什麼版本?」 2025年4月21日 女學代發文:「次長做這種事情真的很噁爛很賤。完全就是威權壓迫,希望我噤聲。」 2025年4月21日 女學代發文:「看到我們的葉次長在台大交流版發文://身為一個台大的老師,當我看到一個自己學校的學生可能有危險時,我無法當作沒看到//。」 2025年4月21日葉丙成的貼文顯示:「可能要注意一下這位學生,她六天前寫的文字讓人替他擔心:」明顯和女學代在4月11日所以壓迫口吻敘述之:「傳訊息給我的老師問:這件事情要怎麼處理。」有明顯差異。 2025年4月21日葉丙成發文表示:「我 4/12 曾問過教授前輩,這是前輩的回覆。我後來查,前輩單純是年紀到了而退休。」並附上對話:「學生在網路說是我對您施壓,使得您不堪其擾而辭職」回復:「胡亂說,我是退休。」 2025年5月19日 女學代發文:「夢到下體被插入很痛,但我叫不出來。緊接著出現葉名字」 2025年5月21日 女學代發文:「我從來沒有公開我的真實姓名」 2025年5月23日 女學代發文:「葉丙成,冤有頭債有主,要不是你底下的人亂搞事,搞到18名無辜網友,我也不會把你抓出來。」 2025年5月25日 女學代發文:「請那些葉粉來看看,我都還沒問,他利用權勢探詢我的個資,背後的目的是什麼。」 2025年5月26日 女學代發文tag葉丙成下台:「我到現在都不知道這位高官到底怎麼透過權勢取得我的個資?誰洩密?」 2025年5月26日 女學代發文tag葉丙成下台:「不用說當教育部次長,你連當一個老師,甚至當一個人都不配」 2025年5月27日 女學代發文:「教育部葉丙成次長濫用職務之便,取得性平案者姓名/指導教授等非公開資訊。」 2025年8月3日 女學代發文:「撤告換畢業」 檢察官認為,女博士生曾以學生代表身分出席「國立臺灣大學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會議簽到表列有女博士生地編號及全名,且有親自簽到,則其他簽到人員都可觀覽簽到簿知悉女博士生姓名,該次會議計有百餘名代表及校方人員出席屬公開場合,女博士生在會議中也陳述其所涉性平事件並指摘校方處置不當,該事件隨即經媒體以「女博士生爆被女舍監性騷擾,台大性平會判定不成立」為題進行報導,認女博士生是性平事件當事人事,自該次校務會議後已經公開而非秘密。 北檢經過近1年調查,今對葉丙成不起訴處分指出,就《個資法》部分,葉丙成提出他與楊教授、台大朱姓學務長聯繫的通訊軟體訊息內容,可知他是認為女博士生安危有虞,因此接續聯絡楊教授與台大朱學務長,台大朱學務長也證述,葉確有向證人詢問校方對於學生關懷與照顧的程序,且證人也明確告知葉,若有學生表達自傷意圖,校方就會啟動對學生的關心與輔導程序,葉因此未再向台大其他單位進行學生自傷校安通報,其行為所為尚屬合理。 北檢還查出,女博士生先以網路發文要求葉丙成回應,葉也選擇以網路發文方式回應,依葉的發文內容脈絡,並未表達對女博士生不滿與對立,且綜觀葉發文餒內容,主要是在澄清其接觸楊教授原委,也有表達關心年輕生命立場,尚難認也發文係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財產上利益或損害女博士生之利益而為,難以《個資法》罪責相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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