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畢聯會事件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雖然小弟本人沒有繳錢也沒參與任何活動,但依照簡單的邏輯或是一般常識,辦活動提供資金流向不是最基本的事情嗎?不然為何要在組織內設立總務或是會計部門呢?而且舉辦活動的人都知道,當今天活動內容有任何需要金錢支出時,總會需要帶著收據回來向總務或會計請款吧?而且畢聯會一個代表本屆畢業生舉辦活動的組織,該不會連這麼簡單的小事都無法完成,那到底該怎麼舉辦一個盡善盡美的活動呢?
當你們愈是沈默,承受的批評愈多,而且更會讓人愈來愈加質疑是不是真的出了什麼問題,所以才不敢出面說明,而我猜這件事已經燒這麼久了,擬個文稿應該不需要這麼久的時間,所以再繼續沈默下去,只顯得整個組織的腐爛。
小弟本人有很多朋友都在組織內幫忙,我也相信他們也都為了整個組織的活動很努力著,但當領導人或是負責該事項的人不肯出面時,只會讓整個組織內的人蒙羞,我建議畢聯會可以近期開個會討論一下吧,不然辦完活動,大家都鳥獸散,然後慢慢等學期結束,我猜這也不是個面對人生的好態度,這樣換來的是一輩子的臭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