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週

看大家在吵架 其實我覺得公聽會跟投票不是辦假的,也符合程序,只是在教育部同意前不該先公告行事曆。以下是我的見解。 一個組織想要推行某個政策時,除了政策可行性以外,另一個最重要的就是民意,也就是師生們的想法和建議。 可行性這點,或許校方認為很多學校都這麼做,所以理所當然認為政策上是可行的,而且也透過16+2,讓大家大致體驗16週是怎麼回事。 確認有執行的可能後就是民意的問題了。我們要先確認大家想法是什麼,真正體驗16+2是什麼後,才有辦法投票決定這個政策好不好,對吧? 當內部討論出一個共識後,我們才有辦法、有理有據地去告訴教育部說:我們的師生希望能夠這樣那樣,而且我們有實際演練過了。然後讓教育部去批准……。否則自己推行了一個很多人反對的政策,這就不好了。那這也是公聽會、投票、16+2,忙東忙西弄這堆工作的用意。 換個角度思考,如果今天教育部在一開始直接跟各校說:18週的政策……,所以不可以改16週… 那其實校方、學生會是不是也不用白忙一場,學生也不會覺得被搞 那再者,如果校方和教育部持續在溝通,倘若教育部有可能不會讓這個政策實行,是不是也有機會提早知道提早思考解決辦法? 以這個點在這裡扯校方行政爛,什麼跟中山合併的校名等等,個人覺得有點太多了,這些事情不能混為一談,合校有更多立場更多面向與來龍去脈等細節或是要討論的事情。 況且中山也有許多中山自己本身存在的問題,高大並沒這麼糟糕🙂‍↕️。 希望大家是懂思考而且圓滑善良的人類而不是猴子🐒,共勉之…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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