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則新聞,提到台大癌醫分院的護理人員申請加班費遇到困難,甚至有人 5 年損失 20 萬元,加班要靠「護理紀錄」才能認列,跟總院只看打卡時間的標準不同。資料來源:聯合報,2025/07/29
在 Threads 上也看到 @kennymuscle_ 的分享,其中一段我特別有感:
> 最不合理,應該是「兩筆護理紀錄時間間隔太久,無法佐證中間:1. 是休息、2. 還是做事」
> 臨床上應該常常彎腰在旁邊「換藥、換大便、護理指導、找血管、抽血液培養、跟查房」等都可能超過 30 分或 1 小時,卻要硬凹大家沒佐證就是沒做事。
Threads 連結:我個人對這件事有一些感觸與看法:
1. 我們單位其實也曾遇到類似的狀況,打卡下班後被叫回來處理突發狀況,卻沒有紀錄可供申請。
2. 如果制度不一致,基層真的會很辛苦,一線人員沒有多餘心力再去寫報告證明自己有加班…
3. 想問大家目前加班申請的機制如何?你們的單位需要舉證到什麼程度?
希望這個議題能讓更多人關注,也鼓勵護理人員彼此支持。
另外 還發現這位學長分享的其他故事這間醫院到底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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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期限部分,院方說明人事室於2025年4月28日在台大癌醫中心分院院內網公告,原預定於2025年7月31日前提出,事先已通知因案件眾多,已予延長申請,預計延至2025/10/31。
-但護理部自己說7/23截止
護理部是打算自己出走另創體系嗎?連院方公告都能自行改版,這操作太神了。
要不要順便自己蓋家醫院,員工最好自己也當老闆,才不會加班申請被打槍。
一個部門超越整間醫院的劇本,真的夠鬧夠諷刺~ 好好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