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涉勾結廠商不實核銷 陽明交大等10校45教職員起訴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陽明交通大學、台北市立松山農工、台北市康寧國小、新北市立鶯歌工商、瑞芳高工、三重商工、泰山高中、內湖高工、花蓮光復商工10家學校部分教職員,涉為了消耗預算等原因,與廠商勾結,以不實名義向學校不實核銷請款,再將未實際出貨的款項,用以購入相機、印表機、筆電、冷氣機等作為公用;新北地檢署依刑法偽造文書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嫌,一口氣起訴這些學校教職員、廠商等共45人。 被訴者包含:曾兼任台科大應用科技學院院長的台科大電子工程學系陳姓教授、台科大資訊工程學系系主任陳姓教授、台科大電機工程學系鍾姓、施姓、林姓教授等;陽明交通大學電子研究所王姓及陳姓助理、電機工程系王姓兼任講師等。 松山農工電子科翁姓、吳姓、劉姓前後任科主任等;鶯歌工商曾姓、陳姓、周姓教師等;三重商工謝姓教師、泰山高中呂姓教師、內湖高工電子科、控制科羅姓、林姓、吳姓、楊姓前主任等;康寧國小陳姓前學務主任、陳姓教務主任等。另有多名技正、技士涉案被訴。涉案廠商則包含堃喬、漢源、堃邑、原昇4公司的陳姓負責人及其員工、凱聲公司的賴姓負責人等。 檢調調查,這些人犯罪手法大致可簡化為,明知學校並無採購特定用品需求,為了消耗預算或彈性運用經費等原因,把未實際出貨的採購款項以「預收款」名義掛在廠商帳下,除虛開請購資料,並偽造廠商均已出貨並經驗收合格假象,由業者以不實發票向學校辦理核銷請款;部分涉案人員甚至有浮報單價行為,待款項撥付後,業者會依涉案教職員需求,購買數位相機、印表機、碳粉夾、電腦、筆電、冷氣機、空氣清淨機、平板電腦、除濕機、飲水機、電腦螢幕、投影機等使用。 本案是檢察官林佳慧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所偵破。檢方認為,上述行為所購物品多為零件或通常得供教學使用,抑或放置於辦公處供教職員工、學生生活使用,無證據顯示有納為己用、公款私用情形,且他們不具刑法「身分公務員」或「授權公務員」身分,而不構成貪污等罪嫌,因此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明知不實事項填製會計憑證罪嫌起訴。 不過,檢方還查出,台科大電機工程學系鍾姓教授涉以上述手法勾結廠商不實核銷請款,卻將款項購買iPhone 6S Plus手機、LG掃地機器人、Apple Watch、Macbookpro等供私人使用,甚至將部分現金存入自己帳戶中;該校電機系施姓教授亦同,涉要業者買手機、電鍋、數位相本、咖啡機、電子辭典、咖啡濾杯、咖啡豆研磨機並受取現金16490元作為私用。 此外,內湖高工電子科林姓前主任,也涉要廠商把款項購買小米空氣淨化機、掃地機器人及音響供私用;花蓮光復商工電子科陳姓前主任則涉要求廠商匯款39600元至其友人帳戶,供私人借貸使用;上述者因將款項私用,另涉詐欺罪嫌。
愛心
3
3
全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