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 托嬰中心要求退托,不退註冊費之合理性
Anonymous
小孩在此托嬰中心兩年有餘,
一直以來沒什麼不良適應,
上課狀況還不錯
但10/18托嬰中心表示小孩爬高,
請小孩下來不聽勸,
托嬰中心表示已經無法照顧,
告知小孩可能適合活動空間大一點的地方,
只願意托嬰至10月底
當下有請托嬰中心是否可以到11月底,
托嬰中心表示沒辦法
10/18後
我在不到兩週時間內撥打附近數間幼稚園,
好不容找到一間還有名額
且願意讓小孩試讀的幼幼班
10/30
托嬰中心表示最近孩子表現有比較好了
可以繼續托嬰,請我想一下
我表示不續托
主要擔心未來如果托嬰中心又突然退托
到時候找不到幼幼班銜接
10/31 颱風假
11/1
托嬰中心請我取回多餘尿布,
只願意退還400餘元保費,
並說契約寫的很清楚,
滿兩個月後可不用返還註冊費
且是我們主動要求退托
不得要求返還註冊費
我覺得不合理,
10/18是托嬰中心主動要求退托,
我才會在短期內尋找幼幼班
等我找到銜接的幼幼班
10/30才跟我說可以續托
11/1反咬説是我自己選擇不續托
應該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想請問,
托嬰規定確實是這樣嗎?
有人遇到類似狀況請問後續如何處理呢?
還是這根本是托嬰中心常規操作?
先跟你說要退托
月底了再引導你主動退托
這樣可以順理成章不返還註冊費
尋求社會局是否能有幫助呢?
或是有其他管道可以尋求協助呢?
謝謝
希望台灣育兒環境能更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