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 托嬰中心要求退托,不退註冊費之合理性

Anonymous
小孩在此托嬰中心兩年有餘, 一直以來沒什麼不良適應, 上課狀況還不錯 但10/18托嬰中心表示小孩爬高, 請小孩下來不聽勸, 托嬰中心表示已經無法照顧, 告知小孩可能適合活動空間大一點的地方, 只願意托嬰至10月底 當下有請托嬰中心是否可以到11月底, 托嬰中心表示沒辦法 10/18後 我在不到兩週時間內撥打附近數間幼稚園, 好不容找到一間還有名額 且願意讓小孩試讀的幼幼班 10/30 托嬰中心表示最近孩子表現有比較好了 可以繼續托嬰,請我想一下 我表示不續托 主要擔心未來如果托嬰中心又突然退托 到時候找不到幼幼班銜接 10/31 颱風假 11/1 托嬰中心請我取回多餘尿布, 只願意退還400餘元保費, 並說契約寫的很清楚, 滿兩個月後可不用返還註冊費 且是我們主動要求退托 不得要求返還註冊費 我覺得不合理, 10/18是托嬰中心主動要求退托, 我才會在短期內尋找幼幼班 等我找到銜接的幼幼班 10/30才跟我說可以續托 11/1反咬説是我自己選擇不續托 應該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想請問, 托嬰規定確實是這樣嗎? 有人遇到類似狀況請問後續如何處理呢? 還是這根本是托嬰中心常規操作? 先跟你說要退托 月底了再引導你主動退托 這樣可以順理成章不返還註冊費 尋求社會局是否能有幫助呢? 或是有其他管道可以尋求協助呢? 謝謝 希望台灣育兒環境能更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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