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約僱人員(佐理員職務代理人)第3次甄選(已徵得人員)

【公司名稱/工作職缺】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約僱人員(佐理員職務代理人) 【工作內容】  (一)憑證審核及控帳。  (二)編製各類憑證及產製相關月報表。  (三)原始憑證之整理與保管。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會計室(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654號) 【工作時間】  (一)每周一至周五(依人事行政總處公布上班日)  (二)每日上午8:00(彈性上班7:30-8:30)至下午5:00(彈性下班4:30-5:30)  (三)中午12:00至13:00用餐待命(以加班計算) 【徵求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二)具政府單位(學校)職務代理人經驗及能力或相關科系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 報名相關附件及方式請參考備註內簡章 【薪資待遇】 約僱4等250薪點(月酬薪資每月新臺幣34,775元) 【報名期限】 即日起至115年1月21日中午12時前 【其他備註】  (一)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校園公告」:【約僱甄選】本校會計室約僱人員(佐理員職務代理人)第3次甄選簡章!(或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永春」也可以找到相關資訊喔!)
 (二)學校有合作社,販售早餐及午餐,午餐可搭學生桶餐(1份75元),也可以自備午餐,有微波爐可供加熱。  (三)工作時間自報到之日起至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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