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系上制度合理嗎
中國文化大學
廣告系畢業製作分組為:畢籌組、產學組、個創組、論文組及廣告史,原該讓選擇各組別的學生都能自行向老師或組內負責人面試報名,再透過評估審核,決定是否有資格加入團隊,卻唯獨產學組無法比照同等的選擇權益,需被迫接受命運轉盤的「抽籤制度」,來決定指導老師,而學生也只能無聲承受,將這種不合理的方式延續給學弟妹,不禁讓人疑惑系上擬定此規範的意義為何。
更讓人無法理解是,也只有產學組的同學需額外備受人數配比的規定限制(每一小組的AB班人數需各半),這彷彿是在變向限制挑選合作對象。選擇方式已經不是思考每人擅長職位或是共事態度作為根據,而是你掛名A班、我掛名B班、我們組還缺多少A多少B ?這樣變質的學習意義是系上老師所期望的嗎。系上立場可能認為此做法是助於將AB班同學融合交流,也能將AB班的主要專長相互合作,但大三專題講座早已操作實施,多項課程的修課紀錄,AB班佔比也趨於平均,已達到兩班相互交流認識,無需再強性執行配比要求。而專長能力分班也早已在多年前逐漸消失。
現在的A班(企劃學群),有許多是會創作設計的同學,也是術科技職錄取進入文大的。B班(設計學群),卻有普通高中,擅長行銷企劃,對設計零基礎的學生被分配進來,依照此狀況,大四畢業製作,仍然要求學生須遵守學群人數配比,是否不太合理。
以上是對於廣告系大四畢業製作的看法,真心希望能引起系上的重視,修改為較合理的規章制度,讓每位學生都能擁有良好自由的學習環境以及被尊重的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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